记南京市检察院余红:财务人到公诉人的惊艳转身
时间:2013-09-12  作者:崔洁 肖水金 雒呈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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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秀、甜美的面容,加上眼镜的衬托,就多了一种知性的美。

  坐在她对面,你很难把一个从检18年、获得过多项荣誉的资深检察官,与面前这个文静如学生模样的女子联系起来。

  提到余红,那些高高大大的男公诉人说:真不知她瘦小的身体里面怎么藏着那么多能量。据说,她的师傅,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二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李爱君送给她一个绰号:“小宇宙”。

  2003年,在南京市检察院财务科工作8年后,余红进入公诉处。余红的成长,省去了很多传统的环节。“当书记员装订卷,这些我都省了。我一来,就开始办案。走到现在,我感觉对我成长来说,最重要的还是不断地办案,在办案中思考。”

  余红最早接手的是暴力犯罪案件,这是年轻公诉人在起步阶段的惯常经历。“我办的第二起案件是老婆毒杀老公,用的是毒鼠强,当时作了存疑不诉,因为从已有证据看,我无法排除被害人有自杀的可能性,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查不清,毒鼠强找不到,在哪里买的也查不到,残留物也找不到……”

  2004年,江苏省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考核庭评比,余红以江苏省铁路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伯端(正厅级)受贿案参评,那时进入公诉处刚满一年的她在法庭上遇到的对手、该案的辩护方律师,是南京大学的一名以善辩著称的副教授。就是这次评比,余红以出色的表现获得一等奖,也是她转行到公诉处后得到的第一个重量级荣誉。

  从此,“小宇宙”正式爆发了:从南京市十佳公诉人、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到江苏省十佳政法干警、江苏省十佳公诉人、江苏省检察业务专业能手,再到全国十佳公诉人。

  2005年,余红接手“德隆系列案件”之一的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及被告人张某等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件卷宗多达171册,移送审查起诉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实达323笔,涉案金额16亿多元。”作为审查起诉小组3名成员之一,余红主要负责审查案件涉及的所有往来账目。面对复杂繁重的工作任务,余红连续3个月奋战在办案点上。

  “她是最能坐得住的人。”余红的同事颜畅告诉记者,“经常能看到余红除了吃饭外,一整天不出办公室的门,就在那里审查案件。”

  2012年9月,南京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检察室成立,余红成了第一任负责人。“希望能通过我们的努力,使每个青少年的未来都能梦想成真。”余红说。

  在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余红带领着未检团队创立了名为“一个中心、双向延伸”的南京未检工作新模式:“以办案为中心,向案前预防、案后帮教延伸”。

  为加强“两个延伸”,余红牵头成立了青少年道德法制宣讲团、志愿者两支专门化、专业化的队伍。宣讲团自成立以来,已深入高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开展了50余场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近6万人;同时,对166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未检工作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预防、保护、办案、帮教几乎要贯穿于每一个案子的全过程,我希望三年后未检工作能成为我院一项品牌工作。”余红说。

   (原标题:财务人到公诉人的惊艳转身——记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余红) 

  

[责任编辑: 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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