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利:增强三种意识推进“两法衔接”
时间:2013-09-09  作者:张仁平 徐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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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德利在福建检察机关调研时强调

  增强三种意识 推进“两法衔接”

  本报福州9月6日电(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徐熹)9月4日至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带领联合调研组在福建检察机关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了解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征求促进“两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先后在福建省检察院和泉州市、石狮市召开座谈会,对“两法衔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与会代表现场交流,并考察了石狮市检察院“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情况。张德利表示,福建省检察机关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卓有成效,有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借鉴。他说,“两法衔接”工作,对加强社会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保障民生、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要大力推进这项工作。

  张德利指出,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一是增强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依法治国的高度来看待和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二是增强责任意识,认识到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是推进“两法衔接”共同的责任主体。三是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执法办案情况公开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上,养成在监督下开展执法司法活动的习惯,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认真学习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这项工作,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探索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

  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 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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