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务保障坚持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时间:2013-07-22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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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维骏 王坤 刘振峰

  编者按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加强检务保障,对于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和科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检务保障工作同样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本报推出湖南检务保障坚持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经验,以资借鉴。

  在湖南省检察院,办公办案经费管理与每一个检察干警息息相关,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的思想渗透每一个部门,就连反贪、反渎部门在办案经费的使用上,也变得“抠门”起来。

  “这都是院里实行经费包干制度的结果。过去我们每个办案小组外出办案基本上是两人开车就走,住房也是每人一间;现在我们都要求‘拼车’、‘拼房’,外出时尽可能四人凑齐一台车,两人共住一间房。各个处室都十分注意节约有限的经费。”该院反贪局综合室主任陈秋华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实行经费包干管理后,湖南省检察院办公办案经费支出由原来每年700万元降低到500万元左右。

  变“一口锅吃饭”为“分碗吃饭”

  湖南省检察院近年来狠抓检务保障制度建设,先后出台《机关经费管理办法》、《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已成为该院计财工作基本理念。

  “我们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机关运行成本,珍惜每一分钱的使用;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该院副检察长白贵泉介绍,过去,机关管理一般实行“一口锅吃饭”,要钱管钱与各部门和干警的切身利益无关,花钱用钱容易大手大脚。

  2009年,湖南省检察院推行经费包干制度,计财处将经费预算项目细化分类,严格按预算经费额度管理使用,将经费预算划分为“人员保障经费”、“机关运转经费”、“办公业务经费”、“专项业务经费”、“机动保障经费”。在车辆管理方面,积极推动车辆保障制度改革,实行“分车到处、经费包干、多用不补”制度,将车辆分到各内设机构,按照规定的统一标准保障油料,增强各处室的节油意识。

  今年初,该院修改出台新的《接待管理规定》,对接待范围、陪同人员、用餐标准等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会议坚决不摆放香烟、水果、鲜花等,大大降低了接待费用。今年前6个月,与往年同期相比,节约接待费35%左右。

  在改革招投标方式中“抠”钱

  从2001年开始,湖南省检察院推行公开招投标。2002年,省院机关一次性处理32辆旧车,直接委托省工商局拍卖行,严格按程序公开拍卖,请物价部门逐车作价,张贴公告。

  “拍卖当天,来自机关内外的217人报名竞拍,机关300多名职工参观拍卖现场。32辆旧车事前评估价24.8万元,竞拍成交价高达58.9万元。”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吕赵龙告诉记者。

  工程项目采取“大包干”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是市场上的通行做法。实行“大包干”采购省事,但不省钱,也容易产生很多弊端。

  “2008年,我院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实行招标代理方式,邀请多家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从服务水平、业务能力、市场信誉等方面进行评审,从中选择综合素质最好的公司代理招标采购工作。”吕赵龙介绍。

  该院检察官学院及办案技术综合楼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土建、设备安装和装修等。该院将这一项目分解为货物采购和施工服务采购两大类70多项,改变了“大包干”采购方式。

  “仅瓷砖一项,原来预算安排上限值是278万元,实际采购只用了140多万元。”该院基建办负责人告诉记者。

  2010年,在集中采购全省检察办案用车中,湖南省检察院采取了不预定品牌型号、分种类档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模式。“我们没有预定品牌和数量,给投标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显著降低了采购价格,采购316辆车比预算节约350万元。”该院计财处处长贺艳芳介绍说。

  集中财力办大事是湖南省检察院计财工作的又一基本经验。通过集中采购,扩大采购规模,促使供应商降低投标价格,从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了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

  2009年,湖南省检察院着手在全省看守所建设检察专用审讯室。全省139个看守所要建244个检察专用审讯室,经费预算达1890万元。省院党组经再三研究,确定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实施”的原则。通过集中采购,最终仅用了1054万元,在保证建设高质量,满足办案需要的基础上,比预算节约了840万元。

  近几年,湖南省检察院共组织各类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70余项,共节约投资1660万元,多次得到省政府采购办的肯定,先后荣获“支持政府集中采购贡献单位”和“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单位”。

  节能从温度“开刀”

  在湖南省检察院中央空调主机房,管主机的陈师傅总是盯着温度控制表。

  中央空调占全院能耗的45%以上,是节能工作的重点。该院首先从温度“开刀”,将办公室中央空调温度提升,夏季由26℃调整到30℃,冬季则由15℃调整到10℃,并尽可能减少全年使用空调的总天数。“今年夏季,他们又把中央空调主机的出水温度由原来的7℃调至8℃,预计将节约能源1%至3%。”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刘建良告诉记者。

  在湖南省检察院新院原设计方案中,热水主管道距离用水点最远达26米,使用中会造成热水浪费,基建办坚决要求设计方修改方案,修改后用水点距主管道不足1米。

  “对老院中央空调的旧设备,我们在主机安装空调增效节能器和热回收装置,对冷却塔加装防辐射遮阳盖设备,使中央空调的综合节电率达到14.6%。”刘建良介绍。

  水电班的张师傅每天一个雷打不动的工作就是抄读“三块表”:自来水公司的进水表、水池进水表和水池出水表,对每块表计量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发现异常及时排查维修。这是因为湖南省检察院已建立完善能源使用计量、记录、报告、奖惩等制度,并建立了能耗信息数据库。

  据统计,2009年以来,该院共节约用水38万余吨,节电84万余度,节油2万余升,节气近15万立方,折合经费229万多元,被评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 文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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