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长谈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力
时间:2013-04-28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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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念一变天地宽新媒体是新渠道 

  ——九位基层检察长谈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 

叶文胜

吴家峰

乔义恩

何 强

周 江

段红斌

李 彪

吴 波

贾建胜

  编者按: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政法宣传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要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更加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关切。今天,本版特摘发第三期基层院检察长“检察工作与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专题研修班上9位检察长的发言,以期引发大家思考,并在工作中借鉴。

  摒弃畏难情绪变被动为主动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检察长 叶文胜

  近年来,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媒介为代表的新媒体迅猛发展,成为广大群众接收信息、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群众对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监督日益加强。我院以“三个确保”为主要着力点,做好新媒体时代的群众工作。

  首先,确保积极的态度。当今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方便快捷地监督检察工作。面对新形势,我院坚决摒弃群众工作中的畏难情绪,提倡用包容的态度积极应对,合理利用新媒体,变被动为主动。我院将新媒体变成收集和听取群众诉求的重要途径、及时发现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渠道,将新媒体变成介绍检察工作的新型窗口、展示干警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

  我首先带头尝试网络访谈。2012年6月27日,我接受正义网邀请,与网友在线交流我院开展举报宣传、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及预防、查办职务犯罪方面的经验。这次尝试,激发了我院干警合理运用新媒体的信心,干警们纷纷注册实名微博,积极宣传我院先进典型马若怡,针对刑诉法、民诉法的修改为群众答疑解惑,结合案例对广大群众进行警情提示,效果不错。

  其次,确保良好的能力。我院紧跟新媒体发展形势,从其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出发,不断推进培训工作,2012年先后两次开展了“舆情应对与微博管理”专题培训,从培养检察官与网民交流的语言艺术、树立运用新媒体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提高检察官在群众工作中的应变能力等几个方面,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应变能力和沟通能力。当年8月,我院还以群众工作能力为主题开展检察业务技能实训活动,以实战模拟的方式锻炼和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

  再次,确保完善的机制。随着新媒体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向纵深发展,为了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群众工作,搭建良性的互动平台,2012年10月,我院先后出台了《涉检舆情处置规程细则》、《个人实名微博客管理暂行办法》,并成立了涉检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建了一支17人的检察官微博客管理员队伍。

  对于涉检网络舆情,我院实行部门联动,整合全院力量迅速作出反应。在对事实进行准确调查的基础上,利用网络、微博客等新媒体在第一时间与群众沟通,公布事实真相,给群众答疑解惑,抢占舆论的主动权,使真实信息占据新媒体和其他各种媒体,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流言、谣言的产生和影响。2012年以来,我院及时妥善处理了5起网络舆情,其中1起网络舆情的处理结果得到了北京市检察院领导的肯定。

  丰富的网上服务赢得各方关注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家峰

  在以互联网和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时代,群众对检察机关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做好新媒体时代的群众工作,我院自2009年以来主动利用网络,开通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窗口,用优质的检察服务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维权在线聊吧”活跃检察门户网站。当你打开我院网站时,一个红色的链接框“维权在线”会跃入你的眼帘,点击它,“Q我,张菁QQ在线”就会提示你可以进入聊天或者留言了。张菁是我院全国优秀法制辅导员,2004年他在武汉市检察系统首创QQ帮教法,深受失足青少年的喜爱。2009年底,我院成立“张菁维权工作室”,并将其延伸到院门户网站。2010年的6月1日,我院在“张菁维权工作室”栏目增设“维权在线聊吧”功能,并公布张菁个人QQ号。这样,群众既可进入“在线聊吧”与检察官交谈,也可进入张菁QQ号聊天界面,与其直接对话。该栏目荣获“2011年度湖北检察网站十大品牌栏目”。

  该栏目开通3年后,我院“维权在线聊吧”成功走进青少年的内心世界,围绕学习、就业、交友、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话题,与家长和孩子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效果良好。我院现已接待省内省外网络维权求助和法律咨询访客近3000余人。

  “青检法制在线”风靡校园社区网页。谈起“小丹手记”,青山区很多家长、师生都知道。这是我院在辖区学校、社区网页上建立的“青检法制在线”栏目中,最受欢迎的连载维权故事。办案中,我院发现犯罪的未成年人有很多相似的家庭背景、生活经历、交友群体和犯罪心态,便以检察官“小丹手记”的形式把办案感悟记录下来,登载在校园社区网页上。目前,“小丹手记”

  已编发13期,读者累计8000人次。其中“一个花季少女的梦想”、“1000公里的救赎”、“母亲的眼泪”等颇受孩子喜欢。

  武汉市二轻工业学校将网页版的“小丹手记”印制出来,方便学生阅读。该校校长说:“自从有了‘小丹手记’,我们不用检察官亲自授课,就可随时随地教育学生。”目前,我院已帮助16个社区和学校建立了网页,在辖区18所学校和社区开辟了“青检法制在线”栏目,逐步实现了辖区青少年维权体系网格化。

  “QQ视频接访”加速矛盾纠纷化解。我院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90%来自群众举报。为了进一步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2012年3月,我院向辖区偏远地段的国有企业、街道赠送摄像头,建立QQ视频接访工作机制,通过延伸服务“窗口”,把方便送到百姓家中,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信访举报、进行法律咨询。在开展QQ视频接访工作中,我院还及时处理简易案件,成功化解群众矛盾纠纷12件。

  今年,我院还将在院门户网站上建立检察为民服务网络大厅,开辟“青检服务群众纪实”和“2013年群众满意的十大检察服务”栏目,实现民情民意的直接、快速和全面沟通,不断提高新媒体时代服务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使法律成为群众享用的“公共产品”。

  多措并举架起检察信息立体通道

  ■河南省汝州市检察院检察长 乔义恩

  近年来,我院重视网络建设,依托内外网络技术平台,创办检察手机报,开通检察官方微博,畅通检察信息共享渠道,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依托检察专线网建立内部案件流程管理平台,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案件办理得如何?进展到了哪一步?是群众关心的重点。我院坚持“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投入100多万元更新网络设备、电脑和网络办案软硬件,加强检察内网基础建设。

  我院在网上开通“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查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检察工作信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直接回复信息,提出意见或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监督落实,并通过网络、短信、电话等方式反馈落实情况;向市检察院有关领导、汝州市四大班子领导、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手机报,宣传检察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等。

  依托互联网建立检察门户网站,开展办案、宣传、举报、交流等。建立官方互联网站,进行检察信息发布、检务公开、网上举报等,方便公众了解检察工作。我院自2007年初开通官方网站以来,年平均更新信息300余条,保证了网站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开通在线交流、QQ群、微博等即时互动平台,方便公众交流检察工作。我院“检察开放日”期间,开通了检察长“在线互动问答”交流平台,还开通了“QQ民行检察论坛”交流平台和“汝州检察”官方微博,设置互动栏目,答复网民咨询,回复批评建议;通过检察宣传专栏、网络访谈、网站互链、微博互粉等,与网民互动交流,建立了相对固定的听众群,并与国内检察机关微博建立联系,“汝州检察”信息阵地逐渐建立。

  另外,我院注重集合网络媒体的力量,加强对有关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和交流共享,主动回应网民的质疑,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有效预防了网络突发事件的发生。

  把新媒体当作听民声察民意重要渠道

  ■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检察长 何强

  新媒体时代的兴起,使检察机关面临着群众工作方式的一次深刻变革,我院紧紧抓住这次机遇与挑战,将“三用工作法”融入实践中,推动群众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用“法眼”理性看待新媒体。网络民意的产生往往是现实社会群众诉求的直接反映,我院

  把新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角度出发,拓展检察外网功能、开通检察官方微博、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平台和微信群,并开设了网上群众工作区网站。这种直面新媒体的方式使我院更多地了解到了群众的诉求,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理解。

  用“智慧”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我院制定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涉检网络舆情处置办法》,组建了一支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主动设置主题,开展实践演练,培养低端用户“意见领袖”,掌握舆情的传播规律和处置技巧。同时,我院加强与公安、宣传等部门的协作,建立舆情监测值班制度。遇有网络舆情,先制订处置预案,及时研判舆情的源点、集点、对检察工作的影响、修复途径和可能性,在处置舆情的黄金4小时内,视情况开展引导性评论或主动进行官方回应,引导舆情发展方向。

  除网上工作外,我院还秉持引导和处置联动、虚拟和实体相连的工作原则,通过约见当事人、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介入,或召开公开答复会等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调和现实矛盾。2012年,院领导主动约见发帖人6人次、召开公开答复会2次,妥善化解了2起重大涉检信访案件。

  用“平等身份”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做好新媒体时代的群众工作根源于做好现实社会中的群众工作。我院教育引导干警主动学习和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技术手段和方法,以平等的身份与群众开展网络对话,说真话、说恰当的话、说群众听得懂的话,对网络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与本地网络版主和“意见领袖”的沟通,加强与各种媒体的良性互动,整合各方力量正面宣传检察机关的工作举措和成效。确实做到网内有诺网外践行,网内民意网外落实,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在透明、公开、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善于从网民意向中吸收民智把握民情

  ■浙江省新昌县检察院检察长 周江

  近年来,从论坛到博客,再到微博,新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意见的发表者、传播者和参与者。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做好群众工作,是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我院从抓好队伍建设、确保案件质量、搭建沟通平台三点着手,积极应对挑战。

  在以互联网和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时代,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日益加强,甚至是用放大镜审视检察工作、评价检察队伍。大量的涉检网络舆情表明,个别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的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行为,往往是负面涉检网络舆情的源头或导火索。所以,我院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同时开展网络知识等培训,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提高干警与网民沟通的能力。

  检察工作的核心是查办案件,切实做好群众工作更需要通过查办案件实现。案件查办了,质量保证了,群众才满意,案件质量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保障。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速度和广度与传统媒体不可同日而语,大到冤假错案,小到法律文书错别字等,都会引起网民关注,进而广泛传播。因此,我们更需要从细节入手,切实抓好案件质量。

  目前,微信、QQ、博客、论坛等信息化沟通平台,也成为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方式。为此,我院搭建对外沟通平台,如做好官方网站、开通官方微博等,展示检察工作、为民释法答疑;构建舆情收集分析化解机制,通过编写“本地舆情”、“特别舆情”,收集各类与检察工作有关的舆情信息,并形成科室联动、外部借力的化解机制。

  如新昌铬超标胶囊事件,我院积极开展网络舆情的收集工作,干警收集整理相关专家的评论、观点,其他地区此类案件查办情况,关注网络上对铬超标胶囊事件的讨论看法,有力地推动了事件查处工作。在批捕第一、二批铬超标胶囊犯罪嫌疑人时,及时借助《人民日报》和《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和浙江电视台、浙江检察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在对监管人员的渎职犯罪予以立案查处后,也及时向媒体公布,向公众展示了检察机关维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的决心。

  群众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制胜法宝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段红斌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制胜法宝。我院积极借新媒体发展之势,将新技术融入办案全过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稳步推进新媒体时代群众工作的开展。

  树立运用新媒体开展群众工作的意识。基层检察院对新媒体往往缺乏全面的认识,很多检察干警尤其是老干警在思想观念上没有及时跟上新媒体快速发展的步调,甚至认为网络是洪水猛兽,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我院通过宣传介绍,使干警认识到新媒体拥有更广泛的受众、更深刻的影响力和更强大的凝聚力,是广大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便捷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快速通道,更是促进检民交流、和谐检民关系的重要工具。对新媒体的新认识提高了干警运用新媒体开展群众工作的自觉性。

  提高使用新媒体推动群众工作的能力。我院针对不同干警群体采取不同的措施,努力提高全院干警使用新媒体推动群众工作的能力。青年干警作为新媒体运用的主要力量,通过网络宣传我院工作,在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我院虽因执法环境、人员配置等限制还未设置院务微博,但青年干警自觉通过个人微博和群众“互粉”,既展示了我院风采,又扩展了群众工作的渠道。对中老年干警,我院加强信息科学技术培训和新媒体基础知识培训,增强其利用新媒体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

  完善使用新媒体巩固群众工作的平台。我院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开设了“检察长信箱”,启用了举报网络平台,效果不断凸显。目前,我院正在向构建网络服务体系方面发力,建立舆情汇集平台,使干警和群众通过新媒体直接对话,加快涉检舆情应急反应速度,加强对舆情信息的追踪、回访、救助、落实及全程监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引导舆论。

  积极用好新渠道把握舆论宣传主动权

  ■海南省保亭县检察院检察长 李彪

  以互联网为核心技术载体的新媒体彻底颠覆了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方式,人与人之间信息的传播沟通方式由以往的“单向平面性”变为今天的“多向网状性”。目前,互联网已成为百姓最便捷地表达利益诉求和赢取公众支持的通道。

  面对新媒体时代出现的新情况,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强“五个能力”建设的新要求,将提高政法干警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作为五项重点能力建设之一。这就要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努力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积极构建和完善舆论应对机制,加强新媒体环境下社会沟通能力。

  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应以积极主动、开放包容的态度应对。我院建立了新媒体沟通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机构,成立专门的涉检舆情监测评论队伍。认真组织干警进行信息化科学技术培训和新媒体基础知识培训,提高干警加强新媒体沟通能力建设的自觉性;认真研究制定应对涉检舆情的预案,及时收集涉检网络信息,定期发布舆情通报;掌握涉检舆情的发展及媒体关注焦点,有针对性地发表评论,释法说理,回应民声。

  同时,检察机关应完善涉检舆情信息汇集机制,利用多种舆情汇集平台的特点,对涉检舆情进行全面收集,制定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完善涉检舆情应急反应和干预机制,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建立对话沟通平台,引领舆论导向;完善涉检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分析舆情性质,判断问题发展走向,果断采取相应对策;完善涉检舆情信息跟踪反馈机制,加强对舆情信息的追踪、回访、救助、落实及全程监控,并根据舆情信息,有计划地组织新闻发布等活动,及时引导社会舆论,以平定事态,稳定民心。

  新媒体的受众十分广泛,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容易使事态复杂化。检察机关还应积极推进电子检务公开,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构建网络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新媒体这一宣传舆论平台,如微博、短信等,把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

  放低姿态积极沟通打破虚拟走近群众

  ■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波

  在新媒体时代下,我院创新群众工作思路,扎根群众、服务群众、回应群众,注重与群众的互动性,不断满足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

  放低姿态,融入群众。我院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增强与群众的沟通,干警作为网民一员点评时事,发表观点,认真听取广大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参与网络问卷调查、解答求助问题等方式,解析群众关心、关注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目前,我院已在主要门户网站发表各类网评70余篇,解答各类法律问题近100件次。

  坚定立场,引导群众。我院加大对网评人员的政治理论、检察业务、计算机操作技术培训,强化网评人员的政治敏感性,提高舆情监测能力,增强其应对恶意炒作、处置舆情危机的能力和水平。对于突发事件、社会热点问题,我院充分利用网络、移动通信、多媒体视频等表明法律立场,吸引群众关注检察信息发布,并在判断是非曲直时倾听检察机关的声音。

  快速反应,回应群众。近年来,我院逐步建立起上下级联动、同级机构联动、内部机构联动以及派驻检察室与群众联动的“四级”多效联动信息传导机制,为涉检舆情的快速反应打下基础。通过系统网站和门户网站建立起信息共享的“双网”平台,及时发布重大信息、重要举措,发布敏感问题的法律解释。对于土地拆迁、职务犯罪侦防等群众关心的热点敏感问题,我院及时通过飞信、网络解释法律法规,向广大群众讲解正规表达与煽动舆论、妨碍公务的区别,有效维护了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打破虚拟,走近群众。我院建立起第一时间掌握线索、第一时间整理预案、第一时间回应疑问、第一时间反馈处置结论、第一时间引导舆论的“五个一”媒体联络机制,开拓了检察工作信息发布主阵地,增强了对涉检信息的吸纳能力、处置能力、预判能力。对于通过媒体联络机制与新媒体信息平台汇集的涉检疑问、法律咨询、控告申诉等问题,我院能够突破虚拟平台的沟通障碍,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联系,积极约访、下访、回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我院民行科通过远程信息收集平台了解到一起农村土地纠纷案,原告人申诉10年未获得满意答复,立即着手调查,仅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双方当事人即达成和解。针对此类情况,我院及时利用派驻检察室的多媒体平台,解析此类法律问题,使当地群众足不出村就能获得专业、全面的法律帮助。

  把握新闻传播规律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检察院检察长贾建胜

  今年初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加强“五个能力”建设,其中之一就是“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这就要求政法干警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加强新媒体环境下社会沟通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我院本着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聆听民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的目标,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涉检网络舆情监测制度》,成立了新闻发言人和舆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向社会发布本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业务决策,阶段性成果、典型工作经验,推出的新举措、新机制,查办的重大典型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及时澄清社会上有关检察机关的不实言论,回应媒体与公众关注的有关涉检热点问题等。

  针对网络舆情速度快、影响大的特点,我院注重监测网络舆情,积极引导网民理性表达诉求,引导舆论方向。

  同时,我院开通了山西省基层检察院首家检察网站,设立了检察在线、在线举报、检察长信箱、法律咨询等10余个栏目,及时发布最新法制新闻和检察工作动态,拓宽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的渠道;对网友通过互联网控告、举报、询问等事情,迅速回复,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控申等相关业务部门,形成线上线下密切沟通、虚拟与现实有效结合的工作模式,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建立城区首家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与辖区职能部门共同打造多平台、立体化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利用互联网以“廉政漫画”、“廉政名言警句”等方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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