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检察机关规范提前介入工作
时间:2012-08-30  作者:岳红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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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陕西省西安市检察机关近日召开的该市检察长会议对实施修改后刑诉法的各项工作作出整体部署。

    记者了解到,关于刑事检察工作,该市检察院已制定《案件等级规定》和《提前介入工作规定》,通过明确介入侦查的范围、明确引导取证的重点,把握介入和引导的限度,从源头上打牢证据体系。组织公诉部门检察官提前熟悉庭前会议程序设计,充分用好庭前会议程序,提高庭审效率。要求该市检察机关从现在开始就加强对特别程序的审查。充分运用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促进社会化帮教体系建设,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和帮教预防工作。

    据悉,从9月开始,该市检察机关将分业务分部门对修改后刑诉法实行进行模拟实战,提前开展演练预习。各基层院对学习贯彻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检察院对口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方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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