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规范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注重实效
时间:2012-08-08  作者:其其格 范德银 任勇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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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呼和浩特8月7日电(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任勇飞)记者今天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获悉,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院出台的《侦查监督部门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审查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来,该院已经受理了职务犯罪案件15件18人,对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全部进行了审核,无一件不规范案件。 

    据了解,《意见》重点要求侦监部门承办人员对录音录像是否及时移送、移送的录音录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录音录像中讯问活动是否依法开展等工作进行审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或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进一步规范讯问录音录像的审查工作,保证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质量。《意见》还特别规定,侦查监督部门对下级检察院报送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符合要求的,应登记收案;未随案移送录像光盘、录像通知单回执或移送不全的应要求其补送;无正当理由又拒不移送的,应将案件退回。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介绍,该院出台实施《意见》,把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与加强外部监督制约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考虑,提高了自侦案件的质量,极大地增强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威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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