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接访 为群众诉求开通“直达快车”
时间:2012-03-01  作者:徐盈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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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徐盈雁)目前,全国检察机关正在积极稳步推进视频接访工作。依靠视频接访,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县级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院可同时接待同一来访群众,共同释法说理,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 

    2011年,高检院下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视频接待群众上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国各级检察院逐步推行视频接访工作机制。

    “视频接访是控告检察工作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根据人民群众期盼和检察工作发展需求而创建的便民、利民举措。”高检院控告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要拓宽群众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反映诉求。高检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畅通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实践中,对信访群众特别是赴省进京反映问题的群众而言,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传统的面对面接访的形式,往往耗费他们大量精力、财力和时间,劳于奔波;对控告检察部门来说,传统的一对一接访模式,由于知识结构等客观原因,上下级检察部门难免会出现口径不一现象,容易造成信访群众的误解,甚至会造成矛盾的累积扩大。 

    问题面前,河北、江苏、广东、河南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尝试,推行了视频接访这一新模式。江苏张家港、河北廊坊等地检察机关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还在街道、社区开通了视频接访接待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延伸到基层,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实践证明,视频接访有利于信访群众就地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问题,减轻舟车劳顿之苦;有利于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合接访,共同研究解决信访群众涉检诉求的处理办法。“为信访群众开通了‘直达快车’,节约了信访成本,促进了矛盾的及时有效化解。” 

    视频接访的成功尝试,引起了高检院的高度重视。经过广泛调研,高检院决定在全国推广,建立视频接待群众上访工作机制。 

    据介绍,开展视频接访工作,坚持自愿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群众运用视频接访系统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诉求。”坚持便民、利民、高效的原则,“视频接访要依托视频会议系统进行,达到传输稳定、音像同步、音质图像清晰、数据安全、操控便捷的业务需求,方便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提高工作效率。” 

    视频接访的适用范围包括:一是属上级检察机关管辖的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反映多次举报未查处、检察机关违法办案或检察人员违法乱纪的控告、申诉;二是属上级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举报;三是对当地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反映强烈,需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合接访,共同释法说理、就地化解矛盾的案件;四是信访案件承办部门需要询问信访人、与下级检察机关会商案情、收集展示证据、答复反馈的案件;五是其他路途较远、交通不便以及老幼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群众,需通过视频接访系统向检察机关反映涉检诉求的。 

    这名负责人表示,视频接访启动后的工作流程,与传统接访模式相同,均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积极做好接访事项的审查分流、交办督办、答复反馈以及稳控息诉等工作。

    代表委员点评

    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要求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当前,我国信访工作的任务仍然繁重,检察机关在全国推广视频接访,以此实现上下级检察院同时接访,有利于减轻群众的“信访累”,有利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认为这是检察机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具体表现,值得肯定。希望检察机关扎实推进视频接访工作,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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