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三个环境”
时间:2010-03-22  作者:周以明 邓学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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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周以明 通讯员邓学光)贵州省检察院日前制定下发《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近年来,贵州省检察院主动与非公有制经济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动向和新需求,并组织力量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服务的具体措施。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在财会、采购、销售、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容易发生违法犯罪或产生法律纠纷,贵州省六盘水市检察机关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规范经营。贵阳市、毕节地区检察机关建立检企交流平台,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危机,为非公有制企业渡过金融危机的“寒冬”支招。遵义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四联四帮”,即联系一个非公有制企业、联系一个车间、联系一个班组、联系一户困难职工,帮助查找问题、帮助总结经验、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帮助提供法律援助。

    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告诉记者,今后,贵州省检察机关将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和基础,努力营造保障和促进贵州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三个环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努力营造保障和促进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营造保障和促进发展的良好政务环境;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努力营造保障和促进发展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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