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基层院:人才招录有点“凉”
时间:2009-06-17  作者:柴春元 肖凤珍 何贇 王丽 刘德华 王冬梅 王昌伟 张兴友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4月2日,是四川省2009年公务员招考网上缴费的最后一天,尽管延长了两天网上缴费时间,但检察系统考生报名情况并不乐观。相对于行政部门和法院系统报名人数呈现的“高烧不退”场面,检察系统公招却略显冷清。 

    据了解,2009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吸引了162278人报名参考,有140854名考生通过资格审查。此次招考,该省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共拿出1863个名额,其中检察系统拿出了896个名额。从最后缴费情况来看,检察系统有44个职位52个招录计划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 

    区位劣势导致人才吸引乏力 

    “我国各地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是造成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较难吸引、招录优秀人才的根本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部长张建军说。 

    就拿云南来说,该省129个县区市中被列入国家级贫困县的有73个,占县区总数的56.5%,当地自然、交通和社会生活、工作条件等与发达地区有很大差异,条件艰苦,不仅外地大学生不愿报名,就是本乡本土的大学生毕业后也不愿回到家乡。2007年,一名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律系的藏族学生报考检察系统,负责招录的老师动员他报考自己家乡的迪庆州检察院,被他一口回绝:“我好不容易考出来,就不打算回去了。” 

    多年来,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都根据本院的编制情况,几乎每年都会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对外公开招录检察人员,但却始终面临着基层检察院招不到人和检察官青黄不接的困境。 

    到2004年底,云南全省7000多个检察编制,竟然有700多个空缺,占了10%。2001年至2005年,云南省检察机关招收到大学本科以上人员345人,年均69人,按全省州市县区检察院计算,每2.16个院才进1人。不仅如此,个别边远地区检察院的情况更加严重,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国家级贫困县———绿春县,因无人报名或未达开考条件,连续7年没有招录到1名大学生。 

    在“孔雀东南飞”大背景下,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普遍面临着这样的困境。 

    在内蒙古自治区,一些边远的基层检察院,干警平均年龄甚至达到了40岁以上,而具有检察官资格的人员就更少了,许多院里的一人科室不断增加。 

    “院里有编制,但就是没有人愿意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一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无奈地说。 

    “高门槛”与检察官断档危机2002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正式实施,该法第十三条规定:“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由此,检察官任命的门槛陡然抬高,尤其是“司考”,几乎成了最让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们头痛的“关键词”。 

    “进人难”本来就是西部基层检察院面临的一大难题,再加上“司考”这道铁门槛,2002年之后的几年里,检察官“断档”问题日益严峻地摆在了许多西部地区的基层检察院面前。 

    从2000年至2007年,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两级检察院有28名检察官相继退休或调出,而新进人员只有12人;镇沅县、永胜县、丘北县三个国家级贫困县到2007年连续5年未录用、调入人员,而检察官减员数却达27人。并且,在基层检察院新进人员中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更是寥寥无几。 

    在如此严峻的形势面前,一些关于司法考试的“土政策”相继出炉。在一些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被印上了“A、B、C”的等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分数线的得到“A类证书”,表示有资格在全国范围内被任命为检察官(或法官),与此同时,在低于全国统一分数线的基础上降若干分数之内的,可以得到“B类”或“C类”证书,表示可以在本省(自治区)、本市(州)被任命为检察官(或法官)。 

    尽管如此,检察官断档的阴云依然驱之难散。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前,内蒙古自治区三级检察机关只有29人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些人中又有一批人或早或晚地离开了原单位,有的考录进了南方或沿海地区的检察院,有的则干脆离开了清贫的检察官岗位,去做了律师或其他职业。 

    “每当有干警高分通过了司法考试,我一方面高兴,一方面又很担心:这样的人才在我们这里能留多久呢?”一名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对记者倾诉了这样的苦衷。 

    制度瓶颈影响基层队伍建设 

    “听说检察院的待遇不好,没有‘钱’途。”小张是一名即将毕业的成都某高校法律专业研究生,这次他报考的是成都市某基层法院。面对记者的采访,他毫不隐讳地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下转第二版) 

    编者按 长期以来,许多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一直面临着人才短缺的问题,检察官“断档”现象给西部基层检察院的办案工作带来巨大的现实困难。当前西部基层检察院的队伍建设面临着哪些挑战?人员招录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存在哪些困难?高检院今年印发的《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为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带来了什么样的战略机遇?本报特刊发本组系列报道,以期引起社会关注。



    经过交谈,记者得知,在决定报考方向之前,小张就听到一些已经参加工作的师兄师姐们的“劝诫”:检察院没有什么“油水”。 

    其实,并非所有的考生都像小张考虑得这样“现实”,但检察系统,尤其是西部边远、贫困地区的基层检察院相对“清贫”的待遇还是影响了部分毕业生的选择。 

    “相关政策的不配套,是造成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人才招录困难的重要原因。张建军给记者列举了西部基层检察院面临的几种制度瓶颈: 

    收入的不平衡。虽然在全国范围内,检察干警的基本工资标准是一致的,但干警收入的另一部分———补贴和津贴,则因为各地财政状况不同而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样的差异,导致西部贫困、边远地区的检察干警实际收入较发达地区相差不少。 

    转正、定级、教育培训等方面待遇的差异。虽然我们鼓励政法院校高学历毕业生到基层去,但实际上,基层往往很难落实他们的某些待遇。如有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到中央机关可以直接解决正科级待遇,可到了基层检察院就往往无法解决了。 

    检察官退休、退职问题。目前,我国检察官队伍管理仍带有很浓的行政化色彩,比如有些地方的政策,干警超过一定年龄(如40岁)就不得再担任实职。而这样的政策往往是不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的。 

    据了解,近几年来,贵州、甘肃等西部省份都出现检察系统“招录荒”的情况,而面临的问题也基本上大同小异。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