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渎检工作
时间:2009-05-31  作者:沈义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重庆5月29日电(记者沈义)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在近日召开的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报告,报告了全市检察机关2006年至2008年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情况。 

    3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线索514件,立案查办286件316人。其中,玩忽职守类犯罪156件163人,滥用职权类犯罪80件85人,徇私舞弊类犯罪40件55人,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6人。截至2008年12月,已侦查终结278件307人,其中提起公诉153人。 

    同时,重庆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106人、司法人员73人,合计占立案总数的56.65%。另外,着力查办民生领域渎职侵权犯罪,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查办渎职侵权犯罪29件。如南岸区残疾人联合会原理事长吴某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发放奖金和补贴,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56万余元,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检察机关还注意严查重大事故失职犯罪案件,查办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交通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101件。2007年,秀山县“10·21”特大烟花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认真分析事故原因,立案查处了不认真履行查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职责的该县安监局原副局长杨正荣、洪安镇原副镇长李大平。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