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宸:有心人
时间:2020-03-25  作者:朱亮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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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八的个头,说话声音洪亮,走起路来风风火火。乍一看,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成宸稍显粗犷。然而熟悉的人都知道,硬汉外表下的他,其实心细如发。作为院里公认的有心人,他不仅群众工作做得耐心细致,办理案件时也有超出常人的细心和责任心。

几年前,公安机关移送了一起恶性抢劫、抢夺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氏兄弟以独行的农村妇女作为劫夺对象,采取飞车抢夺或者直接拳脚相加的方式,疯狂作案5起,一时人心惶惶。张氏兄弟归案后拒不认罪,否认全部犯罪事实。面对“零口供”,成宸独辟蹊径,精心设计了几种表格,罗列整理出每起犯罪活动中被害人陈述、相关证人证言及客观证据等材料,将被害人陈述、辨认笔录、收赃证人的证言等证据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最终决定对其以抢劫罪、抢夺罪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成宸出示多组证据,对两名被告人的辩解逐条予以回应,一一指出供述中的诸多矛盾。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意见,张氏兄弟分别被判处十二年零九个月和十二年的有期徒刑。

成宸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自己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因缺乏群众工作经验,他就向控申部门的老同志请教,学习他们与人沟通的技巧;法律文书不规范,他就买来学习资料,自己照着模板仔细琢磨,最终自己的文书不仅成为全院的样板,还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法律文书;担心法庭辩论时会卡壳,他就到处听庭,还积极参加院里法学社举办的辩论赛,一不留神还拿到了全市检察机关的“最佳辩手”。

2019年4月,成宸办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某在担任区运输管理处维修驾培科副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取现金及车辆等财物共计41万余元。审查起诉阶段,黄某依然存在着一丝侥幸,直言除了已退的18万元外,自己再无钱可退。成宸一方面义正词严地提醒他,作为公职人员索贿受贿已经犯下大错,如果再不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更是错上加错;另一方面也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向黄某告知退赃的法律规定,宣传积极退赃从宽处罚的相关政策。最终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联系其妻子退还所有剩余赃款。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公诉意见,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

案结并未事了。成宸在这起案件中发现运输管理部门在队伍管理、内部监督以及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群众意见也很大,遂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运管部门从完善监管制度、注重预防犯罪等方面作出整改。检察建议最终得到了有效落实,该区驾培领域存在的不良风气得到了有力纠治。

“工作以来我面对过无数的面孔,有焦急上访寻求帮助的群众、有走错人生路的悔恨少年、有犯罪分子的蛮横和挑衅,无论哪一种面孔,我都坚持用心面对。”工作9年来,成宸先后被评为“群众工作能手”“十佳公诉人”“优秀青年检察人”,并始终保持着自己独有的淡然和笃定。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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