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辉:不屈的生命绽放异彩
时间:2018-12-16  作者:范跃红 刘传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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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输了整整14瓶液体,红红绿绿的真是吓人呐,不过竟然很兴奋,这个挑战有意思。老婆给我来电话,说宝贝女儿听到‘爸爸’两个字就会看着墙上我的照片笑,宝贝肯定很想我了,爸爸也想你,放心,爸爸很快就会回来的,爸爸要陪你慢慢长大……

这是一篇写于2010年5月14日的日记,写日记的是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干警金光辉,他记下了自己与病魔作斗争的经历。在金华市检察院日前举办的先进事迹报告会上,金光辉把自己与病魔作斗争和工作的经历娓娓道来,这位37岁检察人的“光辉岁月”,让不少同事潸然泪下。

2010年5月,金光辉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病情等级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医生说,这个病的治愈率很低,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就是骨髓移植。这个结果对当时只有29岁的金光辉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但想到自己出生不满7个月的女儿、妻子和父母,再想到自己深爱的检察事业,金光辉告诉自己,必须活下去!

5月24日,金光辉出现持续高热、腹泻、低血压、感染型休克,进ICU抢救。从这一天开始,直到7个月后金光辉从骨髓移植仓出来,再也没有下过床。

接下来的208个夜晚,金光辉几乎天天失眠,他在《我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我还想再活五百年》的歌曲循环中,想念自己的家人、朋友、同事,从小学想到大学,再到检察院工作。他想到自己办的第一个案子、第一次蹲点时被巡逻队误会盘查、第一次拦截犯罪嫌疑人驾驶的汽车、第一次接到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威胁电话、第一次参加全省检察杯篮球赛……所有的过往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又一遍。所有的美好和遗憾都成了金光辉笑着面对第二天的动力。

208天的卧床,体重从160斤掉到100斤,全身肌肉萎缩,金光辉告诉自己,必须站起来!从病房里颤颤巍巍的5秒、10秒、20秒……到出院后踉踉跄跄扶着墙挪步,到终于可以稳稳当当地直立行走,他咬着牙坚持了下来。

2012年2月22日,第三次输入从金光辉血液中分离出的造血干细胞后,排异反应最终还是来了。看着身上密密麻麻的红色疹子,手掌、脚底满满的血泡,金光辉却开心地哭了,因为这是医生眼中最好的皮肤排异,而不是更加凶险的肝脏排异、肠道排异。之后,指标越来越好、越来越平稳。但不安分的金光辉又开始“折腾”自己,在浙一医院、在北京的整形外科医院先后做7次全麻手术期间,他还见缝插针抽时间完成了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学习。

2014年元旦后,金光辉终于回到阔别3年零7个月的岗位,考虑到金光辉身体情况特殊,领导把他安排在机关党委的工作岗位上。

2015年,金光辉感到自身状况已经能够胜任繁重的办案任务,主动提出请求,希望能调整到业务岗位。院领导尊重他的选择,把他安排在了浙江省第五监狱检察室。

面对新业务,金光辉开始潜心钻研,遇到问题就虚心向老同志请教。经过不断学习和摸索,金光辉很快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刑事执行检察干警。

在一次与服刑犯刘某的日常谈话中,细心的金光辉发现,刘某首次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如果所说属实,那原生效判决就存在错误,这将影响刘某的刑期和减刑起始时间、幅度、是否可以假释等一系列问题。

于是,金光辉从监狱档案室调出案卷,对起诉书、判决书逐字逐句审查。最终,他确认刘某是1986年6月8日出生,在2004年2月15日和2月19日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刘某首次犯罪确系未成年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金华市检察院向原审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及时纠正对刘某系累犯的错误认定。原审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启动了再审程序,纠正了累犯的错误认定,并将刘某的刑期从三年零十个月减为三年零六个月。此次纠正,让刘某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他更加积极改造。今年4月12日,刘某因表现良好被法院裁定予以假释。

2015年以来,金光辉共办理监狱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148件,纠正不当呈报169件,纠正法院错误减刑、假释案件3件,纠正原生效错误判决6件,荣记个人三等功。如今,热爱运动的金光辉又回到了熟悉的运动场上,他脸上笑容更加灿烂了。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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