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士海:让孩子们爱上法律
时间:2018-12-09  作者:卢志坚 张家兴 汪彦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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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士海的办公室,他正在为周末组织当地某小学五年级的部分孩子参加普法教育实践准备方案。“组织孩子们参加各种模拟的法治活动,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法律意识”,提到青少年普法工作,熬夜做方案而略显疲惫的张士海顿时来了精神。近年来,张士海全身心投入青少年普法工作,不仅为所在单位赢得未成年人保护的省级荣誉,个人也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委联合表彰为“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2007年9月,张士海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淮安区检察院,先后从事外宣、公诉、案管等工作。从门外汉到行家里手,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能结合工作经历撰写普法宣传稿件。

2017年,张士海转任未检科科长。刚到未检科就接到了这样一个案子:家庭贫困的少女刘某,受人欺骗进入传销组织,后受头目指使看管徐某期间,徐某不慎从四楼坠落受伤。

在看守所提审时,张士海发现,至此刘某都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面对这样一个从没学过法的懵懂少女,他决定全力对刘某进行挽救。

在对刘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一个难题摆在张士海面前:因为家庭贫困,刘某及其家人一直没有赔偿被害人任何损失。没有被害人的谅解,对刘某的后续处理肯定非常不利。于是,张士海和承办人一起做双方工作。针对刘某家庭贫困的实际,张士海提出一个调解方案:刘某家先凑一部分钱赔偿被害人,剩余的靠其打工分期偿还。经多次努力,被害人最终认可了这个方案,在签订了还款协议后,被害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据此,2018年5月16日,淮安区检察院对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一年。为了让刘某顺利度过考验期,张士海安排承办人专程前往四川刘某的老家,委托当地检察院对刘某进行帮教。当看到千里之外风尘仆仆赶来的淮安检察官,刘某及其母亲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刘某案正是张士海带领科室干警关护涉罪未成年人的一个缩影。他牵头制定了一系列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普法帮教制度,近两年来,该院15名被帮教对象均顺利度过考察期,实现了“零再犯”的目标。

多年的办案,张士海发现许多罪犯特别是未成年罪犯都是因为法律知识匮乏而走上犯罪道路,因此将大量的精力投入到了青少年普法工作中。

从2015年开始,张士海每年都在淮安区的各中小学校开展十几场大型的普法讲座。为了讲好普法课程,张士海从不照本宣科,而是经常梳理办过的案件,把案件化作生动形象的普法故事,用涉罪未成年人的经历和感悟去触动听课学生们的心灵。有一次,张士海到本地一所中学为该校1000多名学生上《中学生容易触犯的几个罪名》普法课程。因为讲课的地点在户外操场上,无法使用多媒体设备,为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张士海将办理过的案件化作一个个小故事,幽默风趣的语言让台下不时爆发出阵阵笑声。

在进行校园普法的过程中,张士海也逐渐认识到校园普法单靠未检科几名干警显然人力不足。如何最大限度加大普法覆盖面呢?

2017年初,该院决定与淮安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合作,建设淮安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由张士海与基地设计团队合作,全程参与基地建设。

该基地建设面积近3000平方米,如何将规模这么大的基地建成一流的、受学生欢迎的法治基地?除了收集资料苦思冥想外,张士海带领设计团队先后前往多个普法基地参观学习,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设计思路:基地不是简单地传授法律知识,而是要通过让学生动脑思考、动手操作、动情感悟的方式,在实践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

为了充实基地法治教育内容,张士海结合办案实际和未成年人年龄特点,自己编写普法案例、检察官寄语等文案,并牵头设计了立法流程体验、庭审体验、宪法宣誓等多项普法课程。为了让基地的普法课程更受学生喜爱,张士海多次将设计推送给当地中小学的师生提意见建议并反复修改。

2017年底,基地正式揭牌,参加揭牌仪式的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相关领导及未检同仁在参观基地后,对基地给予高度赞誉。

“明年的目标就是推动基地和当地的教育部门合作,让淮安所有在校生都能到基地来接受至少一次体验式的法治教育,让孩子们爱上法律”,张士海说道,“2016年以来,我们全区的在校生犯罪人数一直保持着零纪录,这个纪录我们希望一直能保持下去。”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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