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英格:我见证了行政检察监督开花结果
时间:2018-08-20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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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英格(中)与同事开展调研

2014年3月,我当选河南省平顶山市第十届人大代表;2017年4月,当选为宝丰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九年来的履职经历中,我坚持不懈地建言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

我为什么格外关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时间回溯到2011年,那时我刚负责宝丰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当年办理的两起申诉案件于我印象深刻:2011年4月,我院受理了温江申诉案。该案中,申诉人温江的儿子温培涛在交通事故中并无责任,虽然对方肇事车辆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但是保险公司按规定不承担案件诉讼费。这样一来,申诉人温江个人就要承担3000余元诉讼费,觉得不公平,便申请检察机关监督。经审查,温江的诉求不符合民事申诉案件立案条件,但其反映的问题值得进一步查实。时隔不久,我院又受理了徐长印申诉案,其反映公安交警部门未将肇事摩托车主进行认定,导致法院在判决时无法追究车主的民事责任,也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经进一步核实,两名申诉人反映的问题均属实,县公安局交警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均存在未及时扣押肇事车辆、事故责任认定不严谨、询问当事人不及时、血液采集送检时间滞后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两名申诉人反映的问题是偶然现象,还是普遍现象?经检察长同意,并与县公安局沟通、取得共识后,我们对县公安局交警队进行了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共调取其2010年度交通事故卷宗91本,排查出共性问题16类451个,个性问题13个。其间,我听到了很多质疑的声音,有人认为这是多管闲事,还有人认为是自讨苦吃,等等。对此,我坚信作为一名来自检察系统的人大代表,不能对执法不规范现象无动于衷、置之不理。

2014年,在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会上,我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力度的建议》,引起大会高度重视,要求平顶山市检察院安排专人办理建议。据此,平顶山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弥补法律监督缺陷强化法律监督民行检察在行动”专项活动,将宝丰县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经验向全市推广。

这件事引起我进一步思考。如何通过人大代表这个平台,积极争取人大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理解、认同、关切与支持?在具体工作中,我扎实做好三件事。一是主动向人大汇报拟开展的行政执法监督对象和领域,争取人大的支持。二是对每年人大常委会抽取的行政单位,提前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提高社会认知接受能力。三是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主动纳入人大的监督范畴,形成了一套符合基层检察院工作实际的监督程序。

如今,行政检察监督在我们当地开花结果。2017年10月,我院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域检察官办公室”,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先后发放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诉前检察建议6份,督促烟花爆竹仓库、水泥制杆厂、驾校等予以搬迁,宝丰县委书记张庆一在我院报送的《关于环保领域检察官办公室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报告》上作出批示:“我县环保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有创新、有力度、有实效,向检察院及检察官办公室的同志们表示感谢!”

今年7月份,我院成功办理了一起环境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第二天,有两名被告人家属主动缴纳赔偿金35万元。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批示:“宝丰县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提起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带了个好头,希望全市检察机关加大力度,推动我市公益诉讼健康发展。”

(谷英格/讲述 本报记者 刘立新/整理)

(谷英格系河南省平顶山市人大代表、宝丰县人大代表,宝丰县检察院检察官)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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