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妮:将心比心干信访
时间:2018-08-12  作者:郭树合 怀倩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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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起来很灿烂,平时说话声音不大,但骨子里却有一种硬气。“柔中带刚”,这是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刘梦妮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

在控申部门工作4年,刘梦妮办理了3起法院再审改判的刑事申诉案件,获得“全省刑事申诉业务能手”称号……

将心比心才能换取群众理解

2014年2月,刚到控申科不久,刘梦妮就挨了一顿“骂”,一位老大爷对立案监督的决定不服,指着她数落了一遍又一遍。无论怎么解释,老大爷都认为是检察院跟公安局在合起伙来欺负他。

“当时,我的心里觉得很委屈。为什么有理有据的决定,来访人就是不理解呢?是我们的推理论证不够准确?还是我们的释法说理不够明白?”刘梦妮一直在反思这个问题。

后来,她逐渐意识到:老百姓上访,大多逃不过六个字:不公、不平、不明。作为一名控申检察官除了要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外,更应该同情他们的遭遇,理解他们的焦虑,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将心比心,才能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017年5月,刘梦妮了解到一起特殊的强奸幼女案。被害人叫小甜(化名),她被自己的继父强奸,由于母亲没有工作,案发后娘俩没有收入来源,小甜心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开始变得害怕跟外人接触。经该院检察长张素敏批示,刘梦妮为小甜申请到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款。

救助款送去以后,刘梦妮并没有放松对小甜的关爱,多次到其家中了解情况,反复与小甜沟通。慢慢地,小甜开始变得不那么抗拒,开始在刘梦妮的逐步引导下正视自己的过去,将目光放在未来。

“小甜学习成绩不错,我鼓励她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取理想的大学,到新的城市开始自己崭新的人生。”看到小甜眼睛里有了亮光,刘梦妮觉得自己的苦心没有白费。

“消失”8年的涉案车找到了

2016年4月初的一天,刘梦妮接待了一位刘姓女士,满脸委屈地诉说着苦衷。

“这事儿太奇怪了。2008年我的车被盗,报案后一直没有消息,谁知道昨天我偶然发现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上面写着扣押在案的赃物长安牌汽车已返还。天地良心,我真没收到车啊!”

听到这里,刘梦妮认为这其中可能有一些蹊跷。在审查判决的过程中,她还发现该刑事判决在适用缓刑方面可能存在错误,并且直接影响到对原案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请示领导后,她立即对这起案件线索开始了调查。

涉案车辆在哪儿?从案卷上看,车辆已随案移送至法院;原案被告人的联系方式和住址都已变更,如果找不到,就意味着这起案件的错误判决无法纠正。时间已经过去8年,但刘梦妮没有放弃,“无论如何,我都要找到!”刘梦妮的犟劲上来了。她一次次地向法院催促询问,从知情人口中一点点搜集线索,终于找到了涉案车辆。随后她马不停蹄地先后打听了村委干部、街道干部、原案被告人的亲戚、亲戚家的朋友等层层关系,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这名被告人。

最终,这起案件被潍坊市中级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刘女士的合理诉求也得到了支持。2017年,该案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示范案件”。

走进申诉人心里化解矛盾

为了进一步干好控申工作,刘梦妮在坚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购买了大量国家心理咨询师教材,一有空就埋头自学钻研。因为她始终认为只有走进申诉人的心里,才能更好地交流,化解矛盾。“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她顺利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学中用,用中学,刘梦妮将心理疏导技巧与控申工作相结合,使接访工作成效更进一步。

2015年2月,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杨某对不起诉决定不服表示申诉。原来,他与人发生矛盾,动起了手,造成轻伤,但由于《鉴定标准》发生变化,杨某的伤情不再构成轻伤,法院便建议将案件撤回,公诉部门随即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当时杨某听说不起诉决定后情绪激动,一大早就冲进了接访大厅。刘梦妮与其交谈后发现杨某存在着“不起诉就代表我被打这个事不了了之了,那我就在村里抬不起头来,以后这日子就没法过了”的想法。

经过刘梦妮4次心理疏导,杨某最终接受了处理结论。“其实,从一开始检察官给我打电话,亲切地叫我杨大爷时,我的气就消了一大半了。”临走前,杨某忍不住感叹道。

这句话,刘梦妮一直记在心里,以后再遇到棘手问题时,她都会想想这句话,想想这位杨大爷,给自己加油打气。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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