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敏:律师为她点赞
时间:2018-08-12  作者:钟亚雅 罗群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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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14年,她承办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无一件错案及判无罪案件。她的名字总是伴随着一宗宗大要案出现在媒体的字里行间,“广州市第一例串通投标案”“海珠区第一例环境污染案”“新中国大厦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广州125路公交车爆炸案”“‘8·25’消防站坍塌重大责任事故案”“好又多超市投毒案”“广医二院袭医案”等等。她就是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周敏。

年轻骨干一路风雨彩虹

很难想象,作为海珠区检察院的一名办案骨干,更是具有办理大案要案丰富经验的检察“老兵”,周敏年仅35岁,但同事们对她都很服气,都说,那是她应得的。

周敏大学毕业就来到海珠区检察院,那时的她并不像刚出校门的小姑娘一般怯场,演讲辩论比赛方面“零经验”的她,主动要求参加各类演讲比赛、辩论比赛、分享座谈会、学习讲坛。同时,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她坚持像学生一样每天早上8点到办公楼楼顶背诵各类书籍,从不敷衍了事。

为了确保每次上台从容不迫、流利顺畅。周敏笔耕不辍,积极撰写调研、信息、宣传稿、综合材料,多次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并获奖,并先后多次被评为调研、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该院向全院干警号召征集各部门的座右铭。才参加工作没几天的她就别出心裁地为每个部门都精心设计了座右铭:“困难告诉我,满意带回家”。至今,这句话仍挂在该院控申科的墙壁上。

就这样,凭借一股从不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周敏历任该院公诉科办案组长、主诉检察官、副科长,从该院当年招录的年龄最小的干警,一路风雨彩虹,成长为如今名扬一方的优秀公诉人。她曾被评为广州市优秀公诉人,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为平安广东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你觉得这一分钟不合理吗

2014年10月21日,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ICU病房,发生一起医患冲突。79岁的老人龚某抢救无效死亡,家属随后与院方产生纠纷,老人的孙子罗某动手殴打医生熊某,致其眼角受伤,脾包膜下出血。该事件最先在互联网发酵,死者家属发微博称其奶奶在ICU重症病房去世,主治医生不通知家属见老人最后一面,家属向医生询问原因时,医生还出手打人。一时舆论甚嚣尘上,然而,最终因寻衅滋事罪被起诉的却是一直在微博喊冤的罗某。

该案开庭时,旁听席上坐满了记者、群众、医护人员,公诉席上的周敏沉着冷静,将心中预演过无数遍的庭审预案又再过了一遍。在讯问阶段,罗某态度仍然跋扈,叫嚣着是因为医生没有及时通知他,他和家属才和医生理论的。周敏敏感地抓住其中关键点立即发问道:“你怎么知道你奶奶去世的?”罗某回答:“医生说的。”“医生从ICU出来到离你奶奶去世有多久时间?”“一分钟。”“一分钟,你觉得这一分钟不合理吗?”罗某突然哑口无言,沉默了近半分钟,才支吾道:“我觉得是没及时通知。”随后,经过周敏后续逻辑严密的举证和驳斥,罗某越来越沮丧,慢慢减少了辩解,最后认罪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各大纸媒、网络、电视反复播放和报道的都是周敏的那句话:“晚通知一分钟引发伤医案”“一分钟都嫌晚,就要殴打医生”,案件水落石出后,不少医生纷纷点赞:“公诉人水平真高。”

周敏说:“这是个对法治和公平无限渴求的年代,强大的网络舆情会给司法造成有形或者无形的压力,我清楚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中,办案需要承受何等的压力,但是我不会退缩。”

8天庭审 1对34

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十三行路1号的新中国大厦是广州服装批发行业的核心商业圈,先是20年前被卷入案值超过110亿元的广州史上最大非法集资案,再到2011年涉黑团伙组织的百人械斗,以宋某等人为首的犯罪组织,以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为目的,非法控制新中国大厦有关经营场所,称霸一方,欺压、残害当地群众,该区域商户长期信访,形成广州市一大治安维稳隐患。

该案案情复杂,案发时间跨度大,卷宗多达200多卷,“保护伞”多,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极强,涉案团伙骨干成员全部否认犯罪事实。当时公诉科案多人少,周敏没有抱怨,她硬是将本是一个专案组的活都承担下来,花了4个多月的时间,独自一人完成大量的审查材料,还多次前往侦查人员驻地主持召开侦诉联席会议,指导侦查人员转变侦查方向,使该案证据得到了进一步补强,最终成功起诉。

该案庭审长达8天,1名公诉人对阵34名律师,艰难程度可想而知。由于长期连续高强度的伏案工作,周敏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腰椎病,但她强忍病痛,与被告方律师在法庭上展开激烈交锋,凭借自己扎实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准,在法庭抗辩中展现出惊人的爆发力,以法服人,成功掌握主动权。

庭审结束后,参加辩护的律师纷纷对公诉人竖起大拇指。最终,法院采纳了她发表的公诉意见,20多名嫌疑人得到应有惩罚。庭审情况引发粤港两地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后,新中国大厦再无出现集体上访事件,彻底解决了广州市一大治安维稳隐患。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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