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宝艳:打架记录为啥要上网
时间:2018-06-08  作者:何其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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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档案

姓名:徐宝艳

单位: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检察院

关键词:情绪导调

“李大姐,您别激动,听我给您解释:您说的这个情况,我听明白了。虽然这案子不归我们管辖,但从您说的情况来看,我建议您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去高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他们要是像您这样解释,我能激动吗?听了您刚才说的话,我懂了点儿法,咱也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我这心里敞亮多了。”

这是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徐宝艳近日在情绪疏导室接访时的一幕。

不久前,李大姐的女儿在外面遛狗,因吓到路人而引发争执,其女话不投机便与路人厮打一起,后被公安部门行政处罚,并将其女儿处置一事录入公安网。

“我们愿意承担各种赔偿费用,但公安局罚就罚了呗,干吗还把我姑娘的事儿整到公安网上啊?这以后让孩子咋就业啊?检察官你给我评评理,我要告他们乱作为。”

“李大姐,公安部门有他们的办事程序,每件事都有每件事的记录查询。他们录入的也并非是犯罪记录,只不过是正常接案受案以及处理情况的公开公示。你再按照我给您的建议,去市公安局找一找,看看情况,有不明白的地方再回来咨询也行。”

在情绪疏导室,李大姐在徐宝艳的耐心劝慰下心情逐渐得到平复,听从了徐宝艳的建议。

“每一位来访人,有着内心设置的各种理不顺的情绪,这就需要我们从情理法三维的角度去阐释,去理顺,多一分换位思考,就会少一些矛盾纠纷。”徐宝艳告诉笔者。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待每一位来访者,徐宝艳总会用一句句“您好,有什么事情可以帮助您吗”“您慢慢说,我记一下”等文明用语,真正做到了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把所反映的情况记清、受案范围讲清、举报内容查清、需要再去的部门指清。有10余个涉检涉法上访问题,都在她的调解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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