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14本日记里的故事
时间:2018-06-03  作者:郭树合 王海容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王海容)来到山东省微山县检察院派驻该县看守所检察室,摆在铁皮柜里一摞厚厚的日记本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打开日记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载着主人每天的工作、感悟和反思。这样的日记本共有14本,它的主人就是李峰。

1985年12月,李峰进入山东省微山县检察院工作,如今已经33个年头。在同事们看来,老李虽不善言谈,但他却始终用温情与感召践行着一名检察官的忠诚与担当。

和在押人员一起度过7个春节

2011年8月23日,李峰正式担任驻所检察室主任。“只要用心,没有干不好的工作。”从此,李峰秉持这个信念,心甘情愿地肩负起了驻所检察工作这副重担。

“每年春节,李主任都会亲自布置监室,在放风场悬挂红灯笼,在监室贴春联,给在押人员发放糖果和饮料。”微山县看守所所长张亚勤说,除夕是万家团圆的日子,而2012年以来的7个春节,李峰却都是跟在押人员一起度过的。除夕,他陪在押人员一起看烟花,看在押人员自导自演的“春节联欢晚会”,用饮料与在押人员一起“干杯”庆祝春节。

元宵节有汤圆、中秋节有月饼……李峰说,在押人员更需要关心,多给他们一些温暖,也许这些温暖就能“种”进他们心里,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情,避免再次坠入犯罪的深渊。

崔某因盗窃被羁押到看守所时21岁。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家里就没人管他了,他便干起了盗窃。崔某入狱服刑前,李峰告诉崔某:“别人不管你,我管你!不管你什么时候有困难,都可以来找我。”此后,李峰经常写信鼓励崔某,崔某深受鼓舞,积极接受改造,多次获得减刑并提前出狱。

2016年5月,出狱后的崔某又找到了李峰,因为他找不到工作,走投无路。李峰和同事帮他在一家腐竹厂找了份工作。临走前,李峰掏出500块钱给了崔某。崔某失声痛哭,他没想到一个非亲非故的人能这样照顾他。后来,崔某给李峰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说:“谢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让我获得新生,我一定好好工作,不再犯错……”

有人问李峰,这么做工作不累吗?李峰说:“累,但值得!只有让在押人员真心悔过、真正融入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才会牢固。”

在押人员向李峰办公室方向深深鞠躬

2015年2月,刘某因盗窃被羁押在微山县看守所。因为是外地人,他害怕受欺负,一直小心谨慎,从不敢多说一句话,有些事情他也选择深藏在心底。

刘某经常听到同监室的人说,李峰真心对他们好,能维护他们的权益。刘某便主动提出要见李峰,反映其被抓时随身携带的手机、手表、电脑等物品被派出所扣押,但是没有办理任何扣押手续。“刘某是外地人,在微山无依无靠,他担心说出这件事会遭到打击报复。”李峰当时就安慰他,如果情况属实,一定帮他追回这些财物。

李峰先后多次向看守所、刑警大队、法治大队核实情况,但一直未查到扣押的财物。“会不会是刘某说谎呢?”李峰虽有疑问但没有放弃,终于找到了该案初始办案民警,民警承认当时确实扣押了刘某的财物,但由于工作疏忽,忘记出具扣押物品清单,也没有随案移送。在李峰的督促下,办案民警补出了扣押物品清单。

李峰常说:“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就是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要走的那天,刘某没能见到李峰,但他坚持向李峰办公室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一躬。

在李峰的感召下,7年来,在押人员向他反映或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60余件。县看守所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驻所检察室实现了从无牌到“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突破。

“生态补偿金”催生全省首例生态修复机制

每年的3月至6月是微山湖的禁渔期,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该县加大了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2016年5月,涉嫌非法捕捞的7起案件的7名涉案人员同时被关押。

李峰在入所谈话时了解到,涉案人员都是渔民,常年靠捕鱼为生。其中有一个人因为老母亲生病,想电几条鱼给母亲炖点鱼汤,总共才电了一斤多。李峰及时将情况反映给院领导,在他的建议下,该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经过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涉案人员以缴纳“生态补偿金”的形式补偿生态损失,均被适用缓刑。该案是山东省首例采用生态修复机制办理的水资源环境类刑事案件。

利用生态补偿金购买鱼苗投入湖中,再辅以广泛宣传教育,近两年来微山湖水域电鱼案件明显减少。

在追求办案社会效果的同时,李峰负责的微山县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也屡创佳绩。自2012年以来,该县社区矫正期间又犯罪率持续下降,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监外执行人员无一人再犯罪。

[责任编辑: 李瑾]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