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曦:守护青春的检察官姐姐
时间:2018-03-08  作者:张驰 于要武 李睿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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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曦深入校园搞普法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她是业务能手;与未成年人沟通,她又是孩子们眼中亲切的“小曦姐姐”;虚拟世界中,她是善于运用新媒体传播法治声音的网络达人。她就是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晓曦。

3月6日,记者走进河西区检察院,听陈晓曦讲办案背后的故事。

“2011年参加工作,2015年接触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就像启动尘封在身体里的马达一样,身体快速运转起来,我想这可能是我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内容与工作方向。”陈晓曦说,愉悦工作、快乐生活,是她对自己的要求。

“审阅案件卷宗时我发现,一些未成年人可能就是一时冲动,给受害方造成严重伤害,面临着刑事处罚的可能,让人惋惜。”虽然检察官的身份要求她冷静、客观看待事情,但身为母亲,她也有着自己的思考角度。

在陈晓曦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就要从病根着手,筑牢未成年人与违法犯罪的防火墙。根据心理学研究,人的一生会经历两个叛逆阶段,分别是孩提时的3岁左右、青春期的14岁左右。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多会出现一些叛逆甚至违法行为,如旷课逃学、夜不归宿、打架斗殴、侵财赌博等,这些行为与未成年人的生理特点固然有关,家庭结构不健全、社会不良群体的影响等因素,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不及时进行引导和矫正,他们中的一部分将很有可能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做出错误选择,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在一起案例中,嫌疑人学习成绩优异,却因为“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造成对方的轻伤害。通过交流,她发现孩子对打架可能产生的后果知晓充分,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通过走访学校、家长、医生,并进行“心理沙盘”测试,她发现孩子打架有可能是因为“多动症”引发的冲动行为。陈晓曦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商量帮教方案。其后,她又跟踪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情况,做到及时监督帮教。最终,孩子顺利地考上了大学。

在严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前提下,如何与犯罪行为赛跑,把犯罪预防工作做到前面,做到孩子们心里去,成为陈晓曦所在的河西区检察院未检团队全力跟进的目标。

2016年8月,经过长时间的准备,“河西未检”官方微信公众号正式开通。“我们希望通过未成年人接受度比较高的微信推送方式,将法治宣传以寓教于乐的形式,送到孩子们的身边。”陈晓曦说。

“为了选取网络热议、家长关心、青少年感兴趣的时事话题,我们也是‘拼了’,团队中专门成立新媒体传播小组,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与家长群体,选取幼儿安全教育、求职陷阱警示、高考心理期贴士等题材,运用动画、网络热词表述,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同事田军说。

在此基础之上,2017年6月,陈晓曦与团队成员,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推出“小曦姐姐讲故事”有声栏目。栏目首发的故事,是他们根据办理的真实案例改编、反映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现象的校园题材小说《闪光的刀子》。节目一经传播,就收获了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

“有你们的存在,让我知道了法律的边界;有你们的付出,让我感受到身边的暖阳。”这句留言被陈晓曦永久地珍藏。

婆婆是陈晓曦的忠实粉丝。首期有声节目推出后,回到家婆婆第一时间给出反馈:“前面的声音有点紧,后头就放松了很多。”家人的鼓励,让她感动不已。如今,渐渐长大的孩子也在老人的带动下,成为陈晓曦的听众。

在线下,陈晓曦团队为有需求的学校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讲座;推出系列宣传册与展板;集全院之力,编纂河西区中小学寒暑假法治作业,得到师生及家长的积极配合与反馈。

“他们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将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等各个方面,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河西区检察院检察长闫秀锁这样评价陈晓曦团队的工作。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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