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婧黠:她办理的案件中有很多“第一”
时间:2018-02-11  作者:李立峰 张海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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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热心公益,服务群众,用满腔的热忱积极参与到法律志愿者活动中,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了许多需要帮助的人,她先后获得重庆市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青年尖兵、三八红旗标兵、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她就是重庆市忠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李婧黠。

让每一件案子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长着一张娃娃脸的李婧黠,常被当作一名刚上班不久的大学生。也因此,在办案中,很多人对她产生怀疑或不屑。

他们不知道,李婧黠已有9年检察工作经历,办理大大小小的案件65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成为信访案件。

近三年来,李婧黠承办各类刑事案件236件,承担了大量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她办理了在忠县境内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的谭某滥用职权、受贿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钟某等70余人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该院受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在蒋某受贿案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也成为全市首例对自侦部门进行监督,启动“排非”程序的案件。

在同事们眼中,她总是做单位里第一个办理新型犯罪和适用新程序的人。

这些案件的背后,是李婧黠超越常人的付出。对她而言,加班熬夜是常事,几万字的审查报告是常事,连续八九个小时开庭也是常事。这一切,都只为争取让每一件案子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她说:“我办好每一个案件,才感觉对得起检徽。”

帮教好了才是案子办结了办好了

李婧黠在工作中,十分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特别是在重庆市检察系统“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团队成立后,她凭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处理每一件未成年人案件中,不仅限于办结便事了,而是把工作延伸到了八小时外,延伸到了案件审结之外。九年来,她先后挽救了10余名失足未成年人。

2014年1月,未成年人陶某因帮“朋友”送毒品和毒资被移送审查起诉。在办案中,李婧黠认真进行调查走访核实,努力让其父亲回到忠县承担监护责任。后来,该院对陶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婧黠也就在那时开始了对他长达三年的后续帮教。

在陶某上高中的三年里,李婧黠坚持每隔一段时间就和陶某的班主任、家人沟通,了解陶某的情况。2017年6月,李婧黠得知陶某被心仪的大学录取的同时,又得知了陶某因病住院的消息,她便马不停蹄前往医院送上慰问金、果篮等,她激励陶某要坚强勇敢,早日康复回到校园。

李婧黠帮助过的犯错的孩子很多。在她看来,这一个又一个三年并不算什么。为了更好地帮助孩子们打开心结,她还自学通过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考试。在别人为她点赞时,她平和地说:“这不就是我的工作吗?”

行贿人罪该如此

作为检察官,李婧黠不可避免地要直面社会黑暗面,但她清楚必须常怀律己之心,才能树立威信、树好形象,才能干好工作。

9年来,她遇到过很多帮人说情的;试图用财物求取从轻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家属;遇到过谩骂,试图以诋毁公诉人形象来哗众取宠的代理人;遇到过威胁,扬言对其报复的当事人。

有一次,李婧黠办完一件行贿案后,一个朋友告诉她:“被告人说是你让他有了污点,做不了工程,还欠了一大笔债,他说要害你。”她听到后笑了:“我选择这个职业,还怕他吗?他是罪该如此。”

近三年,李婧黠从公诉科副科长到未检科的负责人,在争先创优活动中,都起到了积极的带头和推动作用。同时,她深知,只有优秀的团队才能培养优秀的人才。工作中,她和同事们团结互助,取长补短,共同为检察工作出力。一分付出一分收获。她所在的公诉科、未检科,获得了县青年文明号、市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标兵岗、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

李婧黠说:当我第一次举起右手,在党旗下宣誓时,心中是信念,是理想,但如何去践行自己的誓言,却有些忐忑。当我第二次举起右手,在检徽下宣誓时,我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体会到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在这里,我找到了答案。

9年来,李婧黠正是用实际行动兑现着庄严承诺,实现着司法为民的人生价值。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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