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雯:做案管人就要不怕坐冷板凳
时间:2018-02-09  作者:卢金增 杨美昭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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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档案

姓名:王淑雯

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案管标兵

山东省淄博市检察院案管中心检察官王淑雯虽为“80后”,却是案管界“前辈”,她提炼总结的六字工作法在山东全省推广,并将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的牌匾成功收入囊中。

2009年初秋,王淑雯大学毕业后进入桓台县检察院,恰逢最高检在部分省市部署案件管理试点工作,桓台县检察院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试点单位,而王淑雯恰巧被抽调参与案管中心筹建工作。毫无经验可循,王淑雯便与同事查阅期刊网中所有关于案件管理的文章寻找理论支撑,同时外出调研、反复论证,不断寻找实践操作方案,最终历时三个月完成筹建工作。

她结合本院特色提炼总结的“审管清查析”六字工作法和“六个一”工作思路,被当作先进经验在山东全省检察系统推广,最高检领导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2016年,王淑雯被遴选到淄博市检察院,半年后最高检举办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她成功入选山东省检察院集训队。她说这场比赛于自己而言就像华山论剑,必须义无反顾地迎接挑战。

近十年司考题,她全部做了一遍,又先后借阅了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卷宗进行评查,查看前几年全省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制度逐一梳理评查标准……两个月的集训先后经历四次选拔、五次面试答辩,最终王淑雯被确定为代表山东省检察院参加全国竞赛。

功夫不负有心人,苦战数轮,王淑雯最终捧得“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这块奖牌。总结过往,王淑雯说,做案管人就要不怕坐冷板凳,而她给自己的定位一直是“坚守岗位,发光发热,不负韶华”。

(原标题:拓荒人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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