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永远在路上追求的学习型检察官
时间:2018-01-19  作者:何其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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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姜明

  “回首当初,也曾少年;时值今日,华发相伴。21年醉心检察的执念,都源于我心中的法律梦:以人民的名义,用我所学,让正义得以伸张,让公平得以实现……”不久前,黑龙江省大庆市第十三届劳模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大庆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姜明的主题演讲,收获了台下观众一遍遍热烈的掌声。掌声,更多的是台下观众对她高远理想、不渝初心的一种本能回应。

  大庆市政法委宣教科科长王彦琦评价姜明是“永远在路上追求的学习型检察官”。

  了解她的人知道,追求学习型检察官的背后,是她守护法律像守护信仰一样的执着。

  那个灯下苦读的身影

  1996年7月,姜明怀着一颗法惠于众的情怀,走进大庆市检察院。“相信每一位年轻的大学生,尤其是法律人,当初都有一份情怀和理想。成为检察人那一刻,我就告诫自己,无论时光如何变幻,我必须坚守自己的情怀理想始终如一。”

  “我很幸运,今天还能不忘初心,追求梦想,还能在司法改革的大潮中,身着检察蓝,为自己选择的事业而执着追求。”姜明说,法律绝非一成不变的,只有与时俱进的修炼,才不会被时代淘汰。正是这种恐慌,让姜明将多年来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学习充电上。

  从民商法硕士到刑法学博士,学历升级的背后,姜明的付出正如韩愈的《进学解》中所言:“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

  “毕业参加工作后三年,我在中国人民大学读取了民商法硕士学位,当时主要是为了弥补没有读研究生的遗憾;而攻读吉林大学刑法学博士学位,却是因为在平时办理案件过程中,各类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特别是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时,仍常常感到书到用时方恨少,很想再次进入校园,寻找理论上的支撑,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

  夜深人静,当所有人都已进入梦乡,小区的楼里经常会有一盏小灯亮着,窗边映下一个苦读的身影,秉烛夜读的人并不是某位即将参加高考的学子,而是正在准备博士毕业论文的姜明。

  人到中年,精力、记忆力不及从前,特别是作为业务部门带头人,既要出庭公诉,又要协调各方面业务关系,能够用于学习的时间少之又少。精力记忆力不足,她就多投入时间;白天挤不出时间,她就晚上抽空学。即便再晚,也要把当日列出的学习计划落实到位。

  “我给自己立了条硬规矩:无论发生什么事,每天必须学习3小时以上。”谈到为了按时完成12万字的博士论文的那段日子,姜明苦笑中带着丝丝回味。

  规矩好立,执行好难。那是一个周三,有一件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去省检察院汇报。那天,她与同事天不亮就带着一纸箱子的卷宗向省城进发了。由于案情复杂,她们用了一整天时间来研究讨论。午饭和晚饭时间加起来也没有超过半个小时。即使这样,汇报工作还是持续到了晚上近10点。

  天色已晚,加上工作疲劳,同事建议在哈尔滨住一晚后再返程。姜明笑称省城的床太舒服,住不习惯,当晚自己开车返回了大庆。而事实上,她不留下来的原因很简单:今天的学习计划还没有完成。

  那天,她回到家时已将近午夜零点。简单洗漱后,她又坐到了书桌前,一盏灯、一杯咖啡、一本书、一个人,静静地学习了3小时。她说,在那段时间里,特别期待第二天是周末。然而那天并不是,仅仅睡了3小时,天亮后,她又开始了新一天的工作。

  学海行舟,逆风也曾摇摆过。在心理压力过大、睡眠障碍困扰时,她恨恨地发出过“女子无才便是德,读书增气质、毁颜值的感叹”。身边朋友也劝过她:你不拿下学位,也没有人说你不行,你又何必难为自己呢?但为了心中的梦想,她还是坚持了下来。

  三年来,已然记不清有多少个无眠的夜晚,一人独守孤灯,一人独坐办公室,看完案卷再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撰写的多篇论文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毕业论文得到了盲评全A的成绩,成为了全市检察机关唯一一名法学女博士。

  “没有谁生来就有天赋和敏感,办案更多的还要依靠知识的积累和实践的运用。”姜明说,在学习的路上,她阅读的数百本书如信息刻录一般存储在了她的脑海,成为她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时随时可以抽取的利剑,帮助她条缕清晰地研判案情。

  冬去春来,花开花落。21年间,她先后辗转于反贪、纪检、研究室、侦查监督、公诉等岗位,承办了大庆华嘉电子公司合同诈骗案、“5·30”特大系列盗油案、王阳受贿和破坏选举等一大批有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也因此先后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大庆市劳动模范”等称号。

  那个“一克不差的公诉人”

  每一次唇枪舌剑,都是对一份份证据的检验;每一句慷慨陈词,都是对一个个质疑的析解。

  “有人只看到了公诉人庭审中的风光,却没有人去翻读公诉人为准备庭审而奔波劳碌的故事,没有人会去了解他们为了公平与正义而严审细察的辛苦。”姜明说,司法体制改革后,对每一位检察官来说都不轻松,责任二字重如泰山,高悬的追责利剑更是让人压力山大,所以承办每一起案件,大家都如履薄冰,都像是在刀尖上跳舞。

  2017年3月,大庆市检察院公诉处承办了某副省级官员涉嫌受贿、破坏选举一案。该案卷宗达到60余册。审查初期,公诉组同事笑称,这证据太全面了,判几个来回都没问题。“但我深知大案要案绝不可以掉以轻心,仍要求大家对每笔涉案事实按照犯罪要件逐一过关审查,将所有的同步录音录像与笔录进行比对确认。”越是板上钉钉的案件,姜明越是心细如丝,证据核了又核,排了又排。

  如同“追剧”一般,她与专案组成员集中两天两夜对同步录音录像进行了审查,其间,她发现嫌疑人对一起受贿犯罪事实辩称钱款已经上交,但没有引起侦查人员的重视。

  涉案款物,每一笔必须有迹可寻。她立即带队赶赴北京秦城监狱提审嫌疑人,并指导侦查机关补充调取上交收条。随后,该起犯罪事实没有在提起公诉时给予认定。同时她与专案组成员对上万页书证材料进行了细致梳理,通过横向、纵向交叉比对证据,又发现一起案件事实在时间上有重大差错,她又要求侦查机关立即调取证据。最终,该案顺利审查起诉并开庭审理,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

  大案认真审查,小事也决不含糊。“任何案件的办理都不能跑粗。那种‘差不多’‘应该是’的工作态度对公诉人来说是最要命的弊病,不改正、不细致迟早会出问题。”工作中,姜明无论对人对己都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工作以来,经她手办理的几百起案件和经她审查的上千起案件,都是坚持“经济犯罪一分不能少,毒品犯罪一克不能差,死刑犯罪证据最高标准”。

  一次,办案人向她汇报一起贩毒案件,其认定犯罪嫌疑人贩卖毒品总计567.2克。姜明对其认定的25起犯罪逐一进行审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一次贩卖毒品是按“带皮”价进行贩卖的,也就是贩卖的毒品重量包括了包装袋的重量。她要求办案人协调侦查机关通过侦查实验,确定包装袋的重量,并在认定贩毒数量时予以扣除。

  对此,办案人有所抱怨,认为包装袋的重量可能1克都不到。对于这个大数量的贩毒案件,扣除不到1克,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和量刑并没有丝毫影响,如此大费周折没有必要。

  “办案绝对不能粗线条,必须丁是丁,卯是卯!”在姜明的坚持下,办案人按照要求重新认定了贩毒数量,比之前认定的仅少了1克。后来,处里的同事都戏称她为“一克不差的公诉处长”。

  在追诉犯罪、指控犯罪上不马虎不含糊,在行使法律监督职责上,姜明更是明察秋毫。2016年3月,她承办了一起窃电案。侦查机关认定嫌疑人张某窃电数额几百万元,面临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提审时,张某提出被刑讯逼供,自己才盗窃两天电就被发现了。在审查卷宗时,姜明发现了四处疑点:张某是家属陪同自首,但却在两日之后才有第一次笔录,而且地点不是自首的分局,这不符合常理;张某在公安机关总共有两次供述,另一次在看守所,但在提押证上却没有记载;张某身上有伤痕,侦查人员不能合理解释;另外,盗窃电量的计算方式上也存在问题。针对此案,她在看守所组织开展了大庆市第一起非法证据排除的听证会,对张某的供述进行了非法证据排除。最终,张某被认定盗窃案值为4万多元,获判一年有期徒刑。

  那个喜欢给团队留作业的“带头人”

  让规范形成规矩,让责任成为习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承担着行使公诉权和法律监督的重要责任。作为公诉人,我们代表国家出庭公诉,一句指控,一个量刑建议的发出,都关涉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容不得半点马虎。”工作和生活中的姜明一方面提升自身素养,严约自己,影响带动同事。另一方面,不断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团队素质。

  她深知作为处长要带好队伍,作为员额检察官,更要规范规矩办铁案。2016年冬天,她承办了一起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100多公里以外的肇源县看守所。根据法律规定,受理案件后三日内,办案人员应到看守所换押并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可是,天公不作美,受案后的几天连续下雪。同事劝说反正这只是一个程序性事项,晚两天去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办案工作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负面影响。

  她犹豫了一下,但转念一想,作为公诉处处长,她不能仅仅要求其他公诉人严格依法规范办案,自己却带头违反办案规范。想到这里,她决定照常出行。

  往返足足开了近7小时,当车辆缓缓开回到单位时,她才发现后背已经湿了一大片。她说,就是想用行动无声地告诉团队每一个人:规矩不能破,原则必须遵守。

  控辩是公诉人的一项基本功。为了锻炼处里的年轻人,她要求开展“每月一讲”,每名办案人都要准备一个专题进行授课,并回答听课人的提问。

  一开始,处里的年轻人都抱怨又给他们留额外作业。为带动大家,姜明利用休息时间做了一个《公诉人出庭技巧》的专题,并借助在大庆师范学院给法学院学生讲解之机,把全市公诉人也拉进了课堂。这堂课极大地激发了团队成员的学习动力,现在她的公诉团队成员之间都争相讲课,比谁的课件做得好,谁的讲课更有逻辑和条理。

  为了客观准确分析司法不规范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公诉行为规范,姜明组织业务骨干专门对近三年来公诉案件自查、复查、巡查出的1105个问题进行梳理分类。针对全市没有统一副卷装订顺序这一情况,组织制定了《大庆市公诉部门副卷装订顺序的规定》;针对办案程序易出现的问题,制作了《风险点提示示意表》及《公诉部门业务流程图》和说明,印发至每一名干警手中;组织人员进行专门调研和论证,制定了《大庆市公诉部门案件审查报告制作规范》,通过规范审查报告的制作,使办案人审查证据更加全面客观,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更加准确,案件审查质量有了明显提升,被法院改变定性及增减事实的案件由2016年的21件减少至2017年的5件。

  正是对检察事业的责任与爱,姜明和她的公诉团队一起成长,也收获了“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大庆市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原标题:怀着法惠于众的情怀,她走进大庆市检察院,成为检察人那一刻,她就告诫自己,无论时光如何变幻,必须坚守自己的情怀理想始终如一 一分不能少 一克不能差)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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