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互联网刑事法律研究中心课题的公告
时间:2018-02-07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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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互联网刑事法律研究中心课题参考选题已经确定。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互联网刑事法律研究中心课题申报面向全国检察系统。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需要具有直接办理互联网刑事案件的经验,课题组可以吸收检察系统外人员参与研究。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互联网刑事法律研究中心课题立项申请书》。

二、每项课题经费4万元。

三、中期检查拟定于2018年6月中旬,需要形成1万字以上的初步研究成果。结题研讨会拟定于11月中旬。最终研究成果将结集出版。

四、参考选题如下:

1.互联网金融行为(产品)法律性质研究

——真伪互联网金融辨析

2.互联网金融行为行政监管与刑事规制的界限

3.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

4.互联网金融犯罪风险防范研究

5.互联网风险账户刑事规制研究

6.涉众型互联网金融犯罪主体范围政策研究

7.新型互联网证券犯罪的刑事规制

8.互联网金融犯罪类案证据标准研究

9.网络犯罪证据的审查与运用

10.利用信息网络损害商业信誉罪的认定

11.大数据开发利用的合理界线研究

12.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例(事实的综合认定和抽样认定以及主体同一性认定等问题)

五、申报材料寄送。今年受理课题的截止时间为3月12日。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邮寄至: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100144,检察理论研究所段亚林,联系电话:(010)86423805;17778119526。请同时将课题申请表格电子版发至:33032651@qq.com。邮件主题应包括以下内容:2018年课题申报:申报课题名称—单位—申请人姓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互联网刑事法律研究中心

2018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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