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访问捷克同泽曼总检察长举行会谈
时间:2016-04-09  作者:简闻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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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建明访问捷克同泽曼总检察长举行会谈

  双方共同签署两国检察机关合作谅解备忘录 访捷期间与捷克宪法法院院长里赫茨基进行会谈

  布拉格当地时间4月7日,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访问布拉格,与捷克总检察长泽曼举行会谈,并共同签署两国检察机关合作谅解备忘录。简闻之摄

  本报布拉格4月8日电(简闻之)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于当地时间7日访问捷克,并与捷克总检察长泽曼举行工作会谈。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关系发展和两国检察机关友好交往,就在中捷战略伙伴关系基础上深化两国司法交流合作深入交换意见,并共同签署了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捷克总检察院合作谅解备忘录。

  曹建明对泽曼的盛情邀请表示感谢。他说,去年11月,我与总检察长阁下在索契参加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地区会议期间一见如故,我们就加强两国检察机关友好交往达成广泛共识。不到半年,阁下真诚邀请我访捷,就双方今后合作进行深入会谈,并共同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这充分体现了阁下对中捷关系的重视和对两国司法交流合作的积极态度,也充分体现了两国检察机关坚实的合作基础。

  曹建明指出,中捷两国有着深厚的传统友谊。近年来,双方高层交往密切,各领域合作蓬勃发展,两国关系进入历史上发展最快、交流合作成果最多的新阶段。特别是前不久,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正式访问捷克,同泽曼总统共同宣布建立中捷战略伙伴关系,开启了中捷关系新时代。我这次访问也是两国建交以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访捷。我期待通过此访,同您及捷克同行广泛深入交流、增进彼此互信,共同为中捷司法、检察交流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泽曼热烈欢迎曹建明检察长对捷克进行首次访问。他说,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为我们今后的交流合作指明了方向。捷克总检察院十分珍惜捷中关系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十分珍惜同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相信,曹检察长此次来访,必将开启两国检察机关友好交往的新篇章,推动两国司法务实合作取得更多新成果。

  曹建明积极评价了近年来两国检察机关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高度肯定了泽曼总检察长为加强双方交流合作所作出的积极努力。他指出,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中捷关系已经进入春华夏实的时候。当前,积极顺应两国双边关系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为新起点,与时俱进地谋划和推进两国检察机关深入交往和务实合作,是中捷检察友好关系薪火相传,不断取得新成果的关键所在。为此,他就落实谅解备忘录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在中捷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上,积极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继续发挥高层交往的引领作用,在经常性、多领域的高层磋商和对话中增进更多的政治互信、寻求更广泛的共同利益;在双方签订的协议条约和共同加入国际公约框架内,开展更深层次的务实合作。

  二是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框架内,加强其中法律问题的研究探讨,加强对惩治跨国犯罪特别是新型犯罪的对策性研究,强化信息交流,拓宽合作渠道,推动个案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机制下,坚持互利共赢、开放包容,以中捷两国司法合作的深化来推进中国同欧盟、中东欧国家的司法互鉴共享和互通合作,以中国同欧盟、中东欧国家合作的成果来提升中捷两国司法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泽曼赞同曹建明的意见。他表示,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订,预示着捷中检察合作步入一个新的阶段。在新的起点上,展望未来,捷克总检察院有责任也有信心与中方共同努力,巩固双方传统友好关系,发展多层次多领域司法务实合作,开拓创新合作渠道、方式和平台,为发展捷中战略伙伴关系,推动中国同欧盟、中东欧国家互联互通作出积极贡献。

  会谈后,曹建明与泽曼共同签署两国检察机关合作谅解备忘录,对双方加强司法合作经验交流和专题研究、推进专业化培训以及工作信息和资料交流互享等方面作出安排。

  7日下午,曹建明还与捷克宪法法院院长里赫茨基举行工作会谈。曹建明向捷方介绍了中国政府保障和监督宪法实施的基本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在其中所作出的积极努力。曹建明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宪法的实施和监督。习近平主席专门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中国政府也就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近年来,中国检察机关坚持在宪法框架内依法履职,在司法办案中积极落实人权保障等宪法原则,与其他司法机关一起共同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当前,中捷两国关系的整体快速发展为两国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愿意把握住当前两国关系发展的良好契机,坚持求同存异、交流互鉴,积极发展同捷克宪法法院的友好交往,推动高层互访和人员专业交流,不断丰富两国司法交流合作的内涵。

  里赫茨基全面介绍了捷克宪法法院的历史沿革和职能运作。他指出,捷中两国司法体制虽然不尽相同,但司法活动的目的是相同的,规律也是相通的。这就决定了两国司法机关完全可以跨越制度与国界,进行坦诚深入的交流,增进彼此的认同与了解。捷克宪法法院愿意与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内的中国司法机关共同分享各自的司法经验,共同探讨彼此关心的法律问题,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结出更多的交流成果,在推动两国司法全面交流上作出更大的努力。

  访捷期间,曹建明还与捷克总检察院、布拉格大区检察院的同行就检察机关的职能,司法改革,打击跨国毒品、洗钱犯罪以及加强双边刑事司法协助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交流。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中国驻捷克大使马克卿参加会谈。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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