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今年11月检察机关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4万次
时间:2014-12-25  作者:戴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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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情况

  2012年至今年11月受理查询434万次

  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000多家单位和2000多名个人被有关方面处置 

  本报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戴佳)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情况。自2012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至2014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查询434万次。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高云涛在发布会上介绍,检察机关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以来,查询领域不断拓展,范围不断扩大,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已建成互联共享的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已经步入运行规范化、操作便捷化、应用常态化的轨道,不断得以推广应用。据统计,自2012年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至2014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4万次,涉及单位579万家,个人791万人。2012年至2014年10月,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090家单位和2426名个人进行了处置。在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中,检察机关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查询工作配套机制与制度。目前,中央有关部委办及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共制定了相关制度规定35件。

  据高云涛介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查询需求不断增强,查询数量持续攀升。二是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应用领域相对集中,并逐步有所拓宽。2014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受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主要集中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审核、信贷管理、人事管理等领域。三是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数量较多地区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和中部地区。四是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主要有单位查询、自查和批量查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对反腐败有何意义?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检察机关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在贿赂犯罪不断恶化、蔓延形势下依靠制度建设遏制贿赂犯罪的创新之举,也是强化事后规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信用、管理手段开展贿赂犯罪社会预防的重要实践,拓展了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空间。在这项工作中,检察机关负责提供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服务,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行贿查询结果采取一定的规制措施,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进行限制,以减少行贿犯罪机会,把更多的机会让无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享有,既彰显了社会公平,又倡导了廉洁、守法的理念。

  相关链接:

  五问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责任编辑: 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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