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巡讲支教活动启动
时间:2014-07-30  作者:徐盈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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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巡讲支教活动启动

曹建明会见讲师团成员 胡泽君邱学强参加会见 王少峰讲话

7月29日,最高检举行2014年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巡讲支教活动启动仪式,仪式开始前,曹建明检察长会见了讲师团成员。

本报记者程丁摄

  本报北京7月29日电(记者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2014年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巡讲支教活动启动仪式。来自全国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的16名检察业务专家和骨干,将于7月31日赴内蒙古、宁夏、新疆、江西四地,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巡讲支教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亲切会见了讲师团成员。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副检察长邱学强、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参加会见。

  王少峰在启动仪式上就开展好这次巡讲支教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巡讲支教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展巡讲支教活动是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是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积极宣传、大力推进检察改革的重要举措。

  王少峰要求,要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巡讲支教工作的各项任务。始终把握政治方向这一根本,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巡讲支教全过程,将理想信念、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职业良知等内容融入到专题授课中,教育引导所到地区检察人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握执法办案这一核心,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上下功夫。加强对修改后刑诉法和修改后民诉法的培训,帮助检察人员准确掌握司法规律和诉讼原理,提高发现职务犯罪、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适用法律政策、分析研判矛盾、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引导他们进一步树立正确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始终把握师资培养这一关键,在提升所到地区检察教育培训自我发展能力上下功夫。以支教地区检察业务骨干为对象,既注重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又注重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实现变“输血”为“造血”。

  王少峰最后强调,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严格纪律,确保巡讲支教活动取得实效。

  据介绍,最高检于2001年开始开展西部巡讲支教活动,并于2009年正式组建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讲师团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西部巡讲支教活动,截至去年共分14次赴内蒙古、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八地开展巡讲支教活动。根据中央有关要求,为支持和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队伍建设和发展,最高检决定从今年开始将赣南革命老区纳入西部支教范围。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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