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新疆社会稳定长治久安
时间:2014-06-07  作者:王治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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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在高检院党组会上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新疆社会稳定长治久安 

  本报北京6月6日电(记者王治国)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中的重大责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会议认为,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部署新疆工作特别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时机重要、意义重大。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攻方向和政策措施,进一步丰富升华了我们党的治疆方略,必将为新疆推进跨越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保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战略和全局高度,科学分析了新疆形势,深刻阐述了新疆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新疆工作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新形势下指导新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做好新疆工作必须牢记的基本遵循。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做好新疆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性、主动性。

  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新疆检察机关要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聚集闹事、暴力恐怖等严重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打击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暴恐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把恐怖分子、分裂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加强对办理暴恐犯罪案件的指导,健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快捕快诉、协调配合和应急指挥等机制,提高办理重大案件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有效性。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和社会面整体防控,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涉检信访等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铲除暴恐活动滋生土壤。要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平等保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慎重、妥善处理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民族宗教问题,结合检察工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与稳定关系,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积极查办和预防重要民生领域和重大项目资金使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保障民生民利,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会议指出,做好新疆检察工作,不仅仅是新疆检察机关的事情,更是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责任。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担负援疆任务的检察机关,要从国家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对口援疆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更加扎实做好各项援疆工作。要创新援疆思路,着眼于增强新疆检察机关自我发展能力,正确处理“输血”和“造血”、“硬件”与“软件”关系,进一步完善立体化、宽领域、全方位的援助格局。要突出援疆重点,在基层基础、人才培养、信息化、装备设施等方面给予南疆五地州检察机关以适当倾斜。要强化人才援疆,有序扩大新疆检察人员到内地检察机关岗位实践锻炼规模,进一步加大选派内地优秀年轻检察人员到新疆挂职工作力度,大幅增加内地培训新疆检察人员数量,扎实推进“双语”检察人才培养。要改进援疆方式,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业务指导和远程教育,大力探索新疆与内地检察机关交往交流交融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促进新疆与内地检察人员在共同学习工作生活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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