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切实强化“两个责任” 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时间:2014-05-22  作者:徐日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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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重要指示精神

切实强化“两个责任” 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本报北京5月21日电(记者徐日丹)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突出的大事要事来抓,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通知指出,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各级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融合起来,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各级检察院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领导干部要守土有责,坚决防止和纠正好人主义、不敢担当和形式主义,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对涉及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决不允许出现“灯下黑”。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举报工作,认真清理反映检察人员问题的线索,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从严治检。注重科学有效预防自身腐败,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结合案件查处剖析问题、堵漏建制。

  通知要求,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纪检监察机构,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始终盯住自身的问题不放,坚持不懈整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要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通知强调,要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这两个重点,继续狠抓《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若干规定》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同时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严密制度的笼子。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决策权、管理权和财经权,进一步完善对重大经费支出和基建项目监督办法,修订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暂行规定。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完善落实办案责任制、案件评查和集中管理机制,规范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通知指出,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履行好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改进民主推荐制度、考察方式方法和选拔程序,建立定期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制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评价和监督。

  通知还强调,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特别是各级检察长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带头严格要求、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当好从严治检、廉洁从检的表率。各级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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