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发布第三批指导性案例 从严打击“诈弹”威胁民航安全犯罪
时间:2013-05-29  作者:徐日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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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5月28日电(记者徐日丹)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公布了第三批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加强指导,特别强调依法从严打击“诈弹”威胁民航安全犯罪。

  高检院实行的案例指导制度,是贯彻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检察案例指导制度旨在通过选编检察机关办理的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和规范裁量权等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为各级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提供指导和参考。

  据悉,高检院此次采取专题的方式,颁布了3个指导性案例,分别是李泽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卫学臣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袁才彦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明确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有关定罪量刑等适用法律问题,突出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犯罪的主旨,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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