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贯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时间:2012-12-29  作者:肖玮 王治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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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本报记者程丁摄

  本报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肖玮 王治国)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通报今年检察工作情况和明年工作安排,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主持座谈会时表示,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更加自觉地接受民主监督,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高检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介绍了2012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和2013年检察工作主要安排。

  出席座谈会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有: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齐续春,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民进中央副主席刘新成,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何维,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副主席邵鸿,台盟中央副主席苏辉,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无党派人士代表彭雪峰。

  室外寒气逼人,室内温暖如春。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在发言中,对2012年检察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对做好201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检察机关如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作出新贡献;如何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职能作用;如何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如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自身监督,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如何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更好地接受民主监督,等等。曹建明表示,高检院将全面梳理、认真研究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最近,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相继召开全国(全盟、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曹建明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表示热烈祝贺;对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支持和帮助,真诚希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更加关心支持检察工作。

  曹建明强调,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深刻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全国检察机关要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支持民主党派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更加自觉地接受民主监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深刻认识协商民主对于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检察工作协商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咨询、邀请考察调研等制度,推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等机制,更加注重发挥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无党派领导干部和特约检察员的作用。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林智敏,高检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朱孝清、孙谦、姜建初、张常韧,政治部主任李如林,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振江出席座谈会。

[责任编辑: 高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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