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和该区法院的7名工作人员来到东港区三庄镇某村,就一起酒后驾驶案进行庭审。该案被告人范某酒后驾驶发生车祸受伤,行动和语言能力都受到影响。了解情况后,检察官同法官决定直接将庭审“搬进”被告人家里。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袁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