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经开区:将庭审“搬进”被告人家里
时间:2018-06-14  作者:郭树合 袁梦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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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和该区法院的7名工作人员来到东港区三庄镇某村,就一起酒后驾驶案进行庭审。该案被告人范某酒后驾驶发生车祸受伤,行动和语言能力都受到影响。了解情况后,检察官同法官决定直接将庭审“搬进”被告人家里。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袁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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