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湖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葛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葛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葛伟利用担任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厂房选址、工程承揽、融资借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