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余麻约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04-29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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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德宏州委原副书记、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麻约(正厅级)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余麻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余麻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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