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青理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03-01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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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主任青理东(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青理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青理东,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内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青理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不正确履行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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