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应勤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8-08-17  作者:  来源:高检网
【字体:  

2018年8月14日,江西省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应勤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应勤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应勤进,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应勤进利用其担任宜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或单位在工程发包、结算、企业经营、干部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违规决策,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李瑾]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