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常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8-07-24  作者:  来源:高检网
【字体:  

2018年7月20日,湖南省永州市原副市长张常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常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常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常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