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宋文瑄提起公诉
时间:2018-07-16  作者:  来源:高检网
【字体:  

近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宋文瑄(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文瑄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宋文瑄,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8年,宋文瑄利用担任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