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唐国栋提起公诉
时间:2018-06-13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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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2日,湖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原总队长唐国栋(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国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唐国栋,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国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财产收入、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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