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爱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8-03-29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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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爱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爱华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王爱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爱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合肥市规划局局长、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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