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办案职能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
时间:2020-05-31  作者:朱亚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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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办案职能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

□提高思想认识 □增强业务本领 □强化履职方式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更好地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延伸,提高法治保障水平,笔者结合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实践,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提出几点看法。

目前,纳溪区检察院主要通过“三化”工作法主动参与社会治理。(1)以全域化综合协作加强特殊群体治理。主动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综合保护的新期待,创新打造“纳爱”基地,推动构建以区委、区政府主导,检察机关牵头的纳溪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监管等关爱工作社会化全覆盖体系,成立县(区)级少年司法社工事务所,有效整合37个机关事业单位资源、296名社会志愿者力量,共同关爱全区6万余名未成年人。(2)以精准化司法服务加强社会面综合治理。一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强化“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效果,坚决维护党的执政根基。专项斗争以来,批捕涉恶案件2件8人,提起公诉2件9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条。二是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足化解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各类案件216件,适用率达70.3%。三是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新开展以问需、问难、问效、涉企风险评估为内容的“三问一评”工作法,服务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目前,已相继制定《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意见》等制度规定,与25家企业签订共建协议,与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主动服务企业需求。(3)以常态化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治理。一是强化公益保护。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药安全等民生民利事项,开展食药安全“四个最严”、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等系列专项行动,创新构建以快速检测室、流动检察室、专家辅助人为核心的“1+1+1”办案机制,向前延伸检察职责,加大对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的保护,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丰富治理载体。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重点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托检察建议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延伸。

为进一步提高法治保障水平,可从以下三方面破题,深度融入社会治理:

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增强服务保障“中国之治”的紧迫感。总体上看,通过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队伍思想认识得到大幅提升。但个别检察人员对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律监督属性认识不到位,重业务轻思想教育、思想教育流于形式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导致少数检察人员司法理念有偏差,重打击轻保护,对坚持“四个自信”,特别是制度自信认识不够,没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社会治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放在第一位的应当是政治属性,政治属性由我国的政治体制决定,突出强调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对此,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其首要任务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从思想上破题,解决业务建设与服务大局不匹配,与社会治理“两张皮”问题,让检察人员清醒地认识到履行检察法定职责,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本身既是检察业务工作,也是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办理好这些案件就是“讲政治、顾大局”的具体表现,从而不断增强检察人员主动服务和保障“中国之治”的紧迫感。

从增强业务本领入手,提升法治保障水平。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在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了内涵更加丰富的需求。这种由解决“有没有”向解决“好不好”“优不优”的变化,对检察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考验着每一名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能。履行好法定职能是检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成效的关键。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更多地体现在通过个案办理,推动解决案件背后深层次社会问题。对此,建议持续强化检察人员办案理念更新,将法律法规、历史等纳入学习内容,做到常思常新。注重业务培训,重点针对司法办案中的难点、疑点,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理论调研、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实战实训,建立完善以“案-件比”考核为核心的履职考核体系,提高检察人员业务素质。检察机关办案除依法办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外,还应当把修复背后破损的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应尽的责任,以精准的司法服务做实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高打击影响社会治理各类犯罪的能力,突出精准适用法律,精准打击。提高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能力,采取引进律师、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的方式,扎实推进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用群众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件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纠纷,同步加强舆论管控。

从强化履职方式入手,创新社会治理途径随着信息化社会的高速发展,人工智能批量投入使用,过往生活方式正发生深刻变化,社会治理亦面临与以往不同的情况。典型的有留守儿童、独居老人问题以及由此滋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包括电信网络诈骗,以网络交友为名实施强奸、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笔者认为,强化履职方式,包括载体创新和丰富举措两个方面。载体创新包括加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运用,延伸法律服务触角。丰富举措包括加强调查研判、强化检察建议刚性等内容。调研研判就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社会关注热点、趋势性问题的研判,在法律框架内提出对策建议供党委政府强化社会治理时参考。强化检察建议刚性主要在于提高检察建议说服力,做到于法有据、合情合理,有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强,让被建议单位真诚接受,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作者为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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