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后复工复产 检察保障找准着力点
时间:2020-03-24  作者:林步东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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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中,按照“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的要求,检察机关既要继续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也要未雨绸缪,找准疫情过后服务大局的着力点,为顺利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通过办理涉企案件、开展志愿者服务和电话走访、网上联系等方式,了解搜集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做好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为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对盗窃、诈骗、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等阻碍企业复工生产、影响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复工企业或企业家涉嫌犯罪的案件坚持依法从宽处理,从保护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简易程序,及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保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针对企业集中复工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隐患和用工、资金等方面的涉法问题,搜集整理相关法律知识要点向企业进行推送提醒。

切实担起检察责任,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办案中,注重分析民营企业犯罪和疫情影响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区分受疫情影响未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和故意骗取贷款、因疫情停产缴税困难和故意偷税漏税犯罪之间的区别,做到实事求是、因案处理。由于疫情造成民营企业资金紧张,恢复生产后对资金的需求量大的情况,检察机关将结合办案,进一步加强风险研判,对以融资借款为幌子,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企业权益。加强检察监督和矛盾纠纷化解。疫情过后,企业因合同、贷款纠纷产生的诉讼可能会增加。检察机关将和法院、行政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一方面,通过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加强诉源治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释法说理和纠纷化解,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围绕疫情防控中发现的治理不足,促进社会治理再优化。加大应急法治宣传和相关犯罪预防。将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法律内容,纳入到检察机关今后的法治宣传范畴,总结疫情期间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的妨害公务、暴力伤医、故意传播病毒、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文明习性。运用检察建议助推依法行政和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加强对社会管理特别是应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推动依法审慎决策。针对疫情中反映出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不足,结合办理案件,加强分析提出对策,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整治工作开展。按照最高检部署,继续履行好食品卫生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公益诉讼职能,注意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促进完善相关治理举措;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探索,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中存在的监管问题,切实担负起公共利益的代表责任。

(作者为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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