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嵌入式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新模式
时间:2019-06-23  作者:贾永胜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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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以检察官办公室、互联网等为载体,通过事前通报、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的同步化监督模式,嵌入到社区矫正程序性执法活动、监管性执法活动、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和特殊对象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中,打造了“嵌入式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式。

以检察官工作室为载体,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嵌入社区矫正程序性执法活动中。垦利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实现了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一线对接,有利于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各类情况信息,对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监管性执法活动进行同步监督。

以三个平台为载体,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嵌入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活动中。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信息化运用,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信息化水平和监督实效。今年以来,垦利区检察院利用东营市检察机关开发的“智慧检察”平台,完成对垦利区各社区矫正场所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共发现问题9个;利用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应用的“矫务通”平台发现镇街司法所不按时走访等问题13个;利用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发的“腕带”监控平台,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未请假离开居住地等问题6个,上述问题均通过检察监督已得到解决。

以新航基地为载体,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嵌入司法行政机关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化矫正活动中。与区司法局共同打造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刑事执行人权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化矫正、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于一体的社会化矫正基地——新航基地。区司法局利用新航基地开展对新入矫、纳入严管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社会化矫正活动;在新航基地设立检察监督与人权保障中心,利用新航基地对区司法局开展的针对上述人员的社会化矫正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以社会公益组织为载体,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嵌入司法所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活动中。与区司法局共同培育了“心途同行”公益组织,引进了“橄榄树”等三个公益组织,利用公益组织对各镇街司法所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志愿活动、社区服务等活动。社会公益组织受区检察院委托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情况进行评估,其评估报告列入检察监督参考依据。

以检察监督为抓手,将人权保障工作嵌入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刑事被执行人的人权保障是整个社会人权保障的薄弱环节之一,刑事被执行人不仅需要法律的关注,更需要社会的关怀。在新航基地设立人权保障研究室,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人权保障重点环节监督机制,从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执行开始到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终止矫正结束;从社区服刑人员人身权利、基本权利的保障,到老弱病残孕、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利用新航基地、社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人文关怀,在“心途同行”公益组织设立新航基金,针对家庭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基金帮助。

(作者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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