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打“组合拳”拓展公益诉讼新天地
时间:2019-04-16  作者:王廷祥 丰建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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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以强化行政检察监督为切入点,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体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凝聚力量,形成公益保护共识和治理合力。一是争取党委政府有力支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通过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争取胶州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专门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行政机关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该《意见》为全市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请示报告疏解难题。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公益诉讼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将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面临的困难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在上级检察院指导下,认真梳理公益诉讼线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确保办案质量。同时邀请上级院来院指导工作,充分听取上级领导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始终沿着正确发展方向前行。三是借用“外脑”助力研判。去年8月,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包括专家学者、专职律师、资深法官、有法律背景的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环保、食药、国土、国有财产监管等领域在内的11名专家担任首批咨询委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种通过借助“外脑”成立“检察智库”助力检察机关研判、破解公益诉讼案件办案难题的做法,不仅为疑难复杂公益诉讼案件的专业办理提供了智力支持,还优化强化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促进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四是打造专业团队强化监督力量。实施内部整合,优化人员配置,实行公益诉讼办案组办案模式,解决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开展资深检察官经验分享、有侦查工作经验的检察人员授课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岗位练兵和专项实训活动,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和庭审应对能力;探索涉及公益诉讼刑事立案监督和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机制,由相关部门主导完成对案前线索发现、提前介入、立案监督,案中引导取证、搜集证据和案后法律诉讼等工作,确保民事追责、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创新机制,拓展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一是建立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深入社区、乡镇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发现、踊跃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破解公益诉讼工作群众基础薄弱、案件线索来源单一等难题;建立“生态环保检察服务站”,聘任检察信息联络员随时举报线索,同时与青岛市检察院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设立公益诉讼网上举报平台,畅通举报途径。二是建立案件线索查询搜集机制。通过组织召开律师座谈会、浏览“政府信箱”“胶州网论坛”“本地头条”等网站和自媒体平台,挖掘新闻媒体报道和信访材料背后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安排专人通过公益诉讼信息查询中心平台,定期登录食药监、环保等行政执法网络和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主动发现案件线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对内成立公益诉讼联络办公室,调动各业务部门力量,建立内部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对外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食药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联席会议,建立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协调合作机制。

搭建三大平台,实现检察公益诉讼教育监督全覆盖。一是建成公益诉讼信息查询中心。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在与环保、食药监等单位加强合作,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信息平台,实现对全市行政执法行为实时监督的基础上,建成公益诉讼信息查询中心,将环保、食药等民生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数据接入胶检法律监督云平台,通过专门设置公益诉讼相关独立模块,实现信息化条件下对公益诉讼线索进行动态跟踪、全程监督、能动监督。二是建成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基地“牢记嘱托、法律法规、案例警示、情景模拟”四个功能区的展示和图文展示、视频展播和检察官解说等形式,多层次介绍发生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相关公益诉讼司法实践。旨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公益诉讼这一新生事物,引导公众对污染环境、破坏食药安全等危害公共利益行为积极举报,促进各行政执法机关了解公益诉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合力保护国有财产,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三是建成公益诉讼一站式办案中心。建立集办案区、询问室、查询室、座谈室、听证室、检察建议工作室于一体的一站式公益诉讼办案中心,通过建章立制,确保每一个功能室每一步骤均实现规范化办理;购置功能齐全的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包括激光测距仪、空气检测仪、土质检测仪、TDS测试笔、食品安全检测仪、矿物质导电笔等多种检测设备,可以对空气、水、土壤、食品残留等进行检测),快速、低成本对破坏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取证;积极探索检警协作新模式,与法警大队共同探索履职新途径,探索实行司法警察协助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新模式,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促进四个结合,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办案质效。一是坚持诉前建议和提起诉讼相结合。坚持诉前建议为主、提起诉讼为辅的工作方式,针对实践中大多数行政机关都能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进行整改,按期履行法定职责这一现状,在实际办案中,秉承能够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纠正的,就在诉前程序中解决,这不仅使被监督者真正感受到检察监督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也体现了把提起诉讼作为后盾和最后保障手段,将公益诉讼作为“督促之诉、协同之诉、补充之诉”的价值理念落实落地,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的目的。如,在办理督促胶州市国土部门履职案中,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及利息和滞纳金4160万元,该案被确定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二是坚持办理个案和办理类案相结合。构建“打造精品,提升效率”的办案模式,努力把普通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在办理督促某县林业部门履职案中,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追回被骗取的林业贴息180万元。三是坚持刑事处罚和生态修复相结合。坚持“修复与打击并重”的司法理念,督促行为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在办理胶州市林业部门行政公益诉讼案时,发现该部门广泛存在对滥伐林木者督促补种(森林法规定对滥伐林木者除了罚款外,还要求“伐一补五”即滥伐一棵,补种五棵)落实不到位问题,遂选取其中典型案件,以点带面,要求胶州市林业部门依法履职,落实好补植补种责任,该案获评“山东省高法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四是坚持依法办案与办案效果转化相结合。坚持“事要解决”,不仅推动个案问题解决,更要加强办案效果转化理念。及时总结办案过程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普遍性、规律性问题,以检察情况反映、专项汇报、呈阅件等方式向党委、人大和政府反馈,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

(作者单位: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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