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业务分析工作机制构建
时间:2019-04-12  作者:程相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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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分析机制是认识、评价司法办案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检察业务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加强开发利用检察业务统计数据,认真做好检察业务分析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构建检察业务分析工作机制,核心内容应当是创建检察业务分析研判体系,可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打造“432”检察业务分析模式。“4”是“月报表+季通报+半年分析+年度研判”,以月、季度、半年、年度为单位对各业务条线和业务部门司法办案情况重点围绕核心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制作报表,报送院领导和各司法办案部门业务工作开展情况。“3”就是“流程监控数据化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数据化分析”+“检察官办案绩效数据化分析”。“2”是拓展式业务分析,包括专题分析和形势分析。其中“专题分析”是一种专题性业务态势分析,应该量化工作标准,精心选择调研题目,搭建有内容有建设性的调研项目。“形势分析”是对本地的刑事犯罪状况所作的调查分析,可以为地方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在创建检察业务分析研判体系同时,需要建立分析成果转换机制,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建立检察业务分析研判成果通报制度,确保检察业务分析研判成果第一时间在一定范围内被知晓。工作通报制度可以由案件管理部门承担落实,依据检察业务分析内容等确定通报范围,让检察业务分析研判成果在有权知悉的范围内得以传播。

二是建立检察业务点评制度。检察业务点评制度,就是根据案件管理部门的半年度、年度检察业务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在年中总结会议、年度总结会议上对各个条线业务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点评,肯定业务建设成绩,指出业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指引下一步检察业务建设前进方向。同时,建议对于检察业务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者发展不平衡倾向由各业务条线业务部门予以认领,按要求限期整改或者校正,促进检察业务建设全面平稳健康发展。通过自愿认领问题,改变单向灌输、强制命令等传统做法,实现双向互动,汇聚集体智慧,达到借助点评,促使各业务部门各个院齐头并进的目的。

三是建立检察业务分析专栏制度。建议在检察机关编辑出版的检察调查研究内刊、检察工作信息简报和检察工作内网上面开设检察业务分析专栏,定期或者不定期刊载优秀的检察业务分析研判成果,向特定或者不特定对象传播,扩大检察业务分析的影响力。通过设置检察业务分析专栏,形成长效化运作机制,可以为检察业务分析研判成果提供固定的转化平台,便于优秀检察业务分析研判成果的传播,也可以为广大检察干警学习研究、思考总结检察业务提供一个有效的学习平台。

四是建议开展检察业务考评时借鉴检察业务分析研判成果。检察业务考评是检察机关为顺利开展检察工作,推进检察业务建设而对各项检察业务确定指标并实行分解细分的绩效考评制度。检察业务考评在检察业务工作开展中具有“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检察机关一般会结合检察业务考评办法重点开展工作。由于检察业务考评实行的是业务指标定量考核评价,年度检察业务分析研判成果是对上一年度的业务运行态势分析,直接关涉各项检察业务数据,所以对于制定检察业务考评办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建议在每年初修订检察业务考评办法时,借鉴上一年度检察业务分析研判成果,对具体业务指标、细分项目、相关系数等进行校正平衡,力求精准,增强考评办法的科学性。

另外,建议将检察业务分析研判成果与司法责任制结合起来。司法责任制改革中一项重要内容是科学遴选员额检察官。在确定检察官员额数量分配和以及择优遴选检察官时,可结合依据检察业务数据及分析研判成果来制定遴选办法、绩效考评办法和计分细则,逐步建立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机制。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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