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阶段制发提升检察建议刚性
时间:2018-12-09  作者:谭景春 张立成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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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省富锦市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积极探索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的有效途径,确立了具有富锦特色的“先综合整改,后个案跟踪”的阶段式检察建议制发模式,提升了检察建议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2018年初,富锦市检察院利用三个月时间,对当地山林周边存在的非法采矿、非法毁林、非法兴建殡葬设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对采石场分布、采矿承包合同期限、开采情况及执法情况进行了集中全面的专项清理。鉴于专项清理的全面性和复杂性,富锦市检察院选择了首先制发综合检察建议,随后制发个案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升检察建议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实际效果,从而确立了具有富锦特色的“先综合整改,后个案跟踪”的检察建议阶段制发模式。

2018年3月,富锦市检察院向执法单位制发综合检察建议,其中向市国土资源局制发一份,向市林业局制发两份,提出全面系统、具体可行的整改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同时将检察建议报送市监察委员会,移送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线索。

鉴于生态修复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在综合检察建议回复后,富锦市检察院除了对执法单位的整体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外,投入更多的精力重点跟踪监督综合检察建议涉及的每一起案件和事项的落实整改情况,逐案跟踪,逐项跟踪,确保将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事项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办案人员利用六个月时间,逐件梳理综合检察建议涉及的每一起案件和事项,对制止资源环境破坏情况、处罚违法犯罪情况、执法单位履职情况及生态环境修复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整改仍然存在问题的,再次针对个案制发检察建议,对执法单位是否按期回复,是否切实整改,是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进行跟踪监督,对落实情况逐件调查核实。个案跟踪期间,通过跟踪后续执法,又向执法单位制发个案检察建议14份,执法单位全部采纳并迅速整改。

2018年10月,通过“先综合整改,后个案跟踪”的两阶段式检察建议监督,在乌尔古力山和别拉音子山“两山”集中专项清理工作中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集中专项清理第一阶段工作中,富锦市检察院共制发检察建议17份,其中综合检察建议3份,个案检察建议14份,督促恢复林地381亩,行政机关全部采纳并迅速整改,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初见成效。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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