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诉讼为主导 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时间:2018-10-10  作者:张发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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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甘肃省天水市检察机关以“生态检察工作常态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为主线,以公益诉讼为主导,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大力提升生态检察工作质效,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提前谋划精准发力,打好生态保护“先手牌”。甘肃省天水市检察院党组将“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发挥检察职能为纽带,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一是成立了集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找准具体业务与生态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形成了长期、固定的生态检察工作内容;二是民行、侦监、公诉等部门协同作战,严把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核实关、诉前程序关、审查起诉关、庭审质证关、判后执行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三是依托《天水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制度10余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范的精神,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统一工作步调,要求民行、侦监部门与法院、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共识。

协调联动通力配合,激活生态保护“一盘棋”。加强生态检察内部机制建设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外部协作,共同构筑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立体防线”。一是积极参与中央环保督察专项行动。重点对环境保护区域、流域和环境信访意见反映强烈的县区开展集中检查,同时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扩展案源。二是健全内外部联合工作机制。对外与环保、国土、公安、林业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线索移送机制,综合运用改进工作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坚决纠正和惩治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强与法院的沟通,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对内与侦监部门联合开展环境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实现案件信息互通、监督资源共享、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协查结果双向反馈。三是推进“检群”联动拓展案源渠道。充分利用“两法衔接”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和鼓励群众举报。四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巩固实效注重宣传,建好生态保护“大格局”。持续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充分延伸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综合效果。一是运用诉前程序多元化监督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灵活运用检察建议、约谈行政违法主体负责人等多种检察监督方式,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二是创新推进生态恢复补偿机制。积极与公安、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动员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对滥伐、盗伐及毁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培育和管理,对积极履行“补植复绿”义务的涉案人员,在强制措施、提起公诉及审判环节可以予以从宽处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举措和成效。三是积极总结生态检察工作,扩大社会各界对公益保护的认同度。每年召开两次全市检察机关业务会议,邀请相关执法部门参加,制定推进工作的各项举措,努力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及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以及社会各界对全市检察公益保护工作充分肯定。

(作者为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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