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岂是廉价劳动力
时间:2018-06-02  作者:宋书敏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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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源

娄宇

寇英杰

门诊问题

如何保护实习生权益?

门诊专家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刘源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副教授 娄宇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寇英杰

专家观点

◇实习生的可替代性很强,单位很容易利用自己的优势招录廉价劳动力,甚至是免费劳动力。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习单位不得安排职业学校实习生加班或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建立类似工会一样的组织,负责接收实习生的诉求,专门保障实习生群体的权益。

◇高校应主动为学生联系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同时,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学校相关负责人员应当予以跟踪、保护。

◇针对普通高校学生实习,有关部门应当出台明确法律法规,对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实习标准和学校方面的监管义务进行规定,如有违反,由学校和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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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晚上8∶00上班,到第二天早上7∶50才可以下班,每日工作长达近12个小时,实习期间受伤不允许休息,生病不允许请假……”近日,广西网友陌晓在微博上发表的这段文字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每年临近毕业,都有大批的准毕业生开始找工作实习。实习可以说是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不仅可以拿到学校“社会实践”环节的学分,还能增加社会阅历并为今后就业累积经验。但是,近年来,关于实习的纠纷很多,有人辛苦工作好几个月,却拿不到实习工资和补助。有的人彻夜加班,节假日都不能休息……

实习生与所在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副教授娄宇表示,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常见的用工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勤工助学;第二种是实习,即通过实际操练来巩固课堂所学知识、提高能力的工作;第三种是准毕业生的工作,即在毕业前以就业为目的的工作。第三种情况下,学生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独当一面,又称为“顶岗实习”。“一般来看,很多国家都会把‘顶岗实习’作为劳动关系处理。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公报中也有相同说法。”娄宇表示,只要劳动内容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特征,就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不能完全以双方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发放了劳动报酬作为判断标准。”

对此,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寇英杰认为,原则上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存在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受民法、合同法保护与调整。

多种因素共同造成实习生成为廉价劳动力

笔者上网搜索发现,曾有媒体报道,某知名工厂非法雇用实习生加班组装手机。6名学生表示,学校一共送了3000名实习生来此进行“强制性”实习,他们每天上班时间长达11个小时,还被告知需要在这家工厂工作三个月,获得“工作经验”后他们才能够毕业。事实上,很多高校大学生、职业学院学生都遭遇过强制实习加班、上夜班的情形。更有甚者,有些职业学校在学生实习中充当包工头,廉价甚至无偿使用学生劳动力,极大损害了学生权益。

“此类现象出现的原因有很多。”娄宇表示,实习生的可替代性很强,单位很容易利用自己的优势招录廉价劳动力,甚至是免费劳动力。其次,有些学校为了从企业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毕业为由强制学生作为实习生提供劳动。此外,现行法律法规对实习的法律性质没有明确规定,造成了各地法院、仲裁机构对实习的法律性质和标准认定不一。这些都是导致企业出现强制加班现象的原因。

“我国劳动力丰富,就业压力是每一个即将毕业的学生都将面临的问题,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实习生给企业创造的价值是有限的。”寇英杰表示,多种因素共同造成实习生被当作廉价劳动力。这虽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但以目前的就业市场现状来看,也只能逐渐扭转。

“任何企业都不愿意做亏本的买卖。实习生一般不可能拥有与正式工相同的技能和经验,其对企业的吸引力有限,而实习又是培养人才的必要手段。”如何有效解决这一矛盾?娄宇建议,国家给予企业在招录实习生,尤其是作为劳动者的“顶岗实习生”时的税收优惠政策。

寇英杰建议,应加强社会导向引领与宣传,政府与学校共同携手,改变企业对实习生的某些不良观念。让实习生在为企业作贡献的同时,也能得到基本的尊重、待遇与保障。

实习生遇到强制加班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实习生加班或者在法定节假日实习。”寇英杰说,若实习单位强制加班,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但是,对于普通高校的学生而言,法律目前并未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只要实习生自愿接受,法律是不禁止的。同时,由于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律调整,企业也不必支付加班费。“如果实习生在与企业签署的实习协议中对加班及加班费的支付有明确约定,则根据双方约定执行。”寇英杰补充说。

在寇英杰看来,实习生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不要一味服从,可向学校、教育部门、劳动部门等反映,必要情况下可以报警,最重要的是保障自身安全与身体健康。但如果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受伤,实习单位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支付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因此,企业在实习生实习期间,可以为实习生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以保障双方的利益。

对于实习生在遭遇侵权危害时如何维权的问题,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源表示,可以建立类似工会一样的组织,来接收实习生的诉求,专门保障实习生群体的权益。而在娄宇看来,如果实习被认定为劳动关系,那么,接收实习生的单位就应当遵守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为代表的各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按照一般劳动者来对待实习生的休假和加班权益。

保障实习生权益须多方共同发力

“安排学生实习,是学校的义务。”寇英杰建议,各大高校应当主动为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从保障学生切身利益、切实起到实习效果等角度出发,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学校相关负责人员应当予以跟踪、保护。如果学校不负责任,导致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伤害,当属未尽管理保护义务,学校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娄宇建议,针对普通高校学生实习,有关部门应当出台明确法律法规,对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实习标准和学校方面的监管义务进行规定,凡违反上述标准或监管义务,给实习生造成损害的,由学校和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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