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文化观引导检察文化建设
时间:2013-12-16  作者:孙吉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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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论述了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凸显了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性。检察机关也要更新文化观念、加强基础建设,为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创新发展打牢基础。 

  一要树立“大文化”观。当前,推动检察文化创新发展,就要让广大干警树立与全会精神相一致的“大文化”观。要立足工作全局,把文化建设作为事关检察事业全局的长期战略任务来抓,将文化建设作为基础工程纳入推动检察事业创新的总体规划。从高起点、高层次谋划和开展文化建设,积极筹划、主动作为,创设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要加强软实力建设。要加强文化基础建设,构建与硬实力相匹配的文化软实力。领导干部要为文化建设制造舆论、提供指导,形成一支稳定、精干、管用的文化人才骨干队伍。文化软实力要依托各种载体平台得以发挥和实现,要按照综合化、配套化要求,重点抓好文化设施的整体设计和建设改造,建好文化场所平台。要建立健全统筹规划机制,将文化建设纳入检察建设的重要方面,党组集体决策、统一筹划,将文化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考评。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文化普及教育培训。 

  三要增强素质。各单位、各部门都要以推动文化建设为己任,巩固思想文化阵地、加强思想理论武装、锤炼干警思想意志、提升检察战斗力。要用文化占领思想阵地、凝聚意志力量、促进全面发展。要做到用文化占领思想阵地,用文化凝聚意志力量,用文化促进全面发展。要不断满足干警学习成才需求,全方位提升干警的文化层次,增强能力素质。全体干警要自觉提高文化素质、培养文化爱好、提高文化品位、参与文化建设。 

  (作者为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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