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那么,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以来,在法制宣传的道路上有过怎样的实践呢?我们用老照片告诉您。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上海市嘉定县检察院(现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开始推广在辖区内各企业、街道上门上课、制作宣传图片等普法宣传工作。
1985年“三八”妇女节,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干警走上街头,为广大妇女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987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检察院干警与税务人员一起下乡开展普法活动。由于许多乡镇交通不便,他们只能开着全院唯一的一台三轮摩托车早出晚归。
1988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调研科、办公室等部门干警来到该区某手表厂开展法治宣传和调研活动,征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1989年8月,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干警在办公楼前利用喇叭进行宣传。
1991年“八一”建军节前夕,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女检察官来到夏日军营的练兵场,耐心地为战士们解答法律问题。
1995年7月,《检察官法》正式颁布实施,山东省嘉祥县检察院干警上街宣传。
1998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公布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96100”。同年6月1日,建宁县检察院举报宣传车上街进行法治宣传。
1999年6月22日,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国际禁毒日”法治宣传活动,时任检察官王正岭正在向旅客发放宣传材料,并为旅客解答问题。
2001年7月4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和团区委一道,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铭牌送至武汉市中学。
2001年,浙江省余杭临平地区检察院干警在驻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检察官接待日活动,为未成年犯提供法律咨询。
2005年6月,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志海在给孩子们讲授法治知识。
2010年9月26日,“法治小剧场”在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街道文玥北里社区一所小学的礼堂内举行了揭牌仪式和首场演出。
2013年,四川省彭州市检察院“快板书普法宣传文艺队”干警深入九尺镇高林村宣讲法律知识。
2014年,河南省扶沟县检察院在曹里乡二中以微电影形式,为学生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制课。课后,检察官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
2017年3月,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辖区梨园广场,依托新媒体创新开展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