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谦:加强实践探索创新 完善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
时间:2015-11-13  作者:徐日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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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谦在未成年人检察改革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强调

加强实践探索创新 不断完善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 

  本报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徐日丹)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在“未成年人检察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增强改革大局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践创新和探索,努力构建全面、全程、立体化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孙谦指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集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刑罚执行、民事行政检察等多项职能于一身,不仅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平台。经过30年的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无到有、不断壮大,已经成为广受社会好评、综合发挥检察职能的“亮点”。

  孙谦就当前检察机关进一步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强对未检职权配置的研究和探索。进一步总结北京等地未检一体化综合检察模式的实践,不断完善未检职权配置。二是加强对未检组织体系建设的研究和实践,结合深化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整合等检察改革,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未检组织体系,加强未检专门机构和专业化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对未检特殊制度机制的研究和落实,进一步细化特殊程序办案标准、评价标准、岗位素能标准,促进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制度机制得到落实。

  孙谦表示,未检工作的改革发展离不开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衷心希望与会专家学者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未检工作,为改革发展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有力理论支撑。

  此次研讨会由北京市检察院、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联合举办。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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